快报讯(记者 毛丽萍)17日,民航总局才公布自12月20日起旅客可以带一只打火机和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登机,没想到短短两天后,民航总局又紧急叫停。
17日,民航总局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12月20日开始,对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和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管制措施进行调整。公告内容包括:旅客可随身携带一只打火机(防风式打火机除外)或一盒火柴乘机。经过安检时,旅客应主动将打火机、火柴交由安检人员单独接受检查。同时,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可随身携带单件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总量不超过1000毫升的液态物品乘机,但属于民航法规禁止旅客随身携带的易燃易爆液态物品除外。
昨天,民航总局紧急通知各地机场延缓执行决定,因为临近春节,为了保障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及民航运输的安全,民航总局决定继续按照2008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的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