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
四大变化
在这次的油价调整中,除了油价标准改变之外,原有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也发生了多处改变:
1“中准价”变成“最高零售价”
原来物价部门测算并公布的是“零售基准价”,各地原来可以按照8%的幅度上下浮动,而今后只能执行最高零售价,下浮不限。此举扩大了零售企业下浮油价的空间,对消费者是个利好,但是原来盛传的“浮动幅度改为4%”的说法,这次并未明确。
2零售价比出厂价“降得狠”
有点出乎预料的是,这次汽、柴油零售价格的降幅大于出厂价的降幅。“通常都是同步调整的,出厂价降多少,零售价降多少。”物价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批零差率明显缩小,油品企业的利润要被压缩掉一些了。”
35分钱“清洁剂”被拿掉
很多开车人并不清楚,在原来他们所花费的油钱里面,还有清洁剂价格,每升5分钱。这次调整中,统一取消了执行多年的清洁剂加价。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以小包装形式单独销售清洁剂,由消费者自由选择。
4批发价也执行“最高限价”
在这次出台的方案中,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这意味着,油价的市场化灵敏程度将进一步加强,这也为油价促销提供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