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六费取消,南京减征13.5亿
在广泛征集意见后,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记者昨日了解到,六费取消后,南京将减征13.5亿元左右,而全省仅养路费一笔收入就将减征80亿元左右。物价部门昨天告诉记者,在取消六费以后,严格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名义变相或擅立名目征收其他费用,借此“弥补”减少后的收入。
本版撰文 快报记者 郑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