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生活无锡
3上一版  
PDF 版
· 回家:无锡火车站 见证2008
· “黄店长”卖空调
· 抢劫杀人 毁尸灭迹
· 怪事!河里居然有家船菜馆
· 社区开课教烧菜
· 有事您拨号 城管来跑腿
· 登录影院网站注册
10元看《非诚勿扰》
· ATM机上捡“漏”获罪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2 月 19 日 星期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抢劫杀人 毁尸灭迹
  时间:2007年12月

  地点:洛社镇

  频繁赌博欠下巨额赌债,为谋财而杀害赌友,随后又焚尸毁车。近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徐旭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7年12月19日凌晨,徐旭峰随身携带一把事先准备好的弹簧刀,谎骗赌友小孙帮助其寻找参加赌博的人员。因为经常一起赌博,小孙听信了徐旭峰,开车到了无锡市惠山区的洛社镇。当天凌晨三点多,到洛社镇一条村道时,坐在车上的徐旭峰用刀连续刺戳小孙的颈部和胸部,当场杀害了小孙并劫得现金1000元、黄金项链一条和黄金戒指一枚。事后,徐旭峰将劫得的黄金饰品销赃,获得赃款2万余元。第二天下午5点多,徐旭峰用劫得的轿车将小孙的尸体运到了无锡青龙山一处山道,点火焚毁尸体和轿车。

  2007年12月20日下午六点多,有人报警青龙山处着火。消防、公安等部门赶到现场,发现正在燃烧的桑塔纳轿车。大火扑灭后,警方发现车内后排被烧焦的尸体。经侦查确定徐旭峰有作案嫌疑,便将其抓获归案,被捕后徐旭峰交代了自已的犯罪事实。经过调查,徐旭峰曾因盗窃、冒充公安人员招摇撞骗、赌博而被劳动教养、拘留、判刑。

  崔荣根 徐海宏 陆媛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