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1版: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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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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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赢了 要钱可没那么容易
花了两年半才把十多万元借款讨回来
 快报讯(通讯员 白执 记者 吴杰)2004年,市民刘先生借给别人12万元,借款到期了,他没有要回钱。到法院打官司打赢了,还是没有要回钱。而后来的执行过程更是一波三折,让他经历了大悲大喜。近日,白下区法院执行局终于帮刘先生要回了钱,刘先生感叹“要钱可真不容易啊”。

  2004年3月,苏某向刘先生借款12万元,后来只归还了1万元,刘先生多次要债,都无功而返。2005年5月,苏某和妻子雷某离婚。刘先生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对方离了婚,以后要债就更难了,马上向白下区法院起诉苏某和雷某。2006年3月,白下区法院判决苏某和雷某归还11万元。

  虽然赢了官司,但刘先生的钱却没这么容易要回来。刘先生说:“欠钱的人才是最牛的,把法院的判决书根本不当一回事。”判决之后,刘先生根本见不到欠他钱的人。2006年6月,刘先生的案子进入执行程序。白下法院执行局查明,苏某下落不明,苏某和雷某名下各有一套房产,执行法官立即对这两套房产予以查封。

  执行法官却发现,苏某和雷某在玄武法院也被人告了,这两套房子已经被玄武法院查封。更让执行法官头疼的是,苏某在白下法院不止一次当了被告,还有王某告他欠款3.6万的案子也判决了,同样因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暂时搁置。

  2007年5月,玄武法院将苏某名下的房子拍卖,得款26万余元,但仅满足了玄武法院的两个案件。刘先生要求白下法院执行雷某名下的房产。经查,该房产实际由雷某的妹妹一家居住,本来是单位的公房,雷某的妹夫参加房改购得产权,2003年6月过户给了雷某。而雷某的妹妹正在玄武法院起诉雷某,称雷某没有支付购房款,要求撤销双方的买卖协议。白下法院执行局先提取了雷某的住房公积金近2万元给了刘先生,然后从2007年8月每月扣雷某工资400元(保留生活费510元)给刘先生。

  2007年11月,玄武法院判决驳回雷某妹妹的诉讼请求。刘先生又一次看到了希望,再次要求白下区法院拍卖雷某名下的这套房子。白下区法院执行局制定了新的执行方案,作出拍卖雷某房产的架势,进行心理攻势。

  今年8月25日,雷某终于和刘先生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支付债权总额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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