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近十年来不断探索出租车运营模式,不仅从总量上根据市场需求严格控制出租车发展规模,在出租车运营权上也经历了从面向公司拍卖到面向个人拍卖的转变,整个行业展现出繁荣稳定景象。
从4万到11万
1999年9月,新乡市首次面向出租车汽车公司公开拍卖了50辆出租车经营权,虽然最终以每辆4.16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但中标公司向个人转让经营权却无人问津。
2007年2月15日,新乡市首次将40辆出租车经营权对个人拍卖,每辆车的平均成交价10.15万元,随后的368辆车分四次拍卖,平均成交价分别达到了10.92万元、11.12万元、11.58万元、11.36万元,竞拍场面异常火爆。
“从最初的4万元无人问津到现在的11万争相追逐,直观反映了新乡出租车运营市场的变迁。”新乡市客运处处长王晓昌说。
新乡市城市出租车业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在当时计划经济条件下购车上牌无需交纳出租车有偿使用金,行业门槛较低,加上出租车行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无规划,1998年时,新乡市区出租车数量高达近3000辆,造成客运市场出租车数量供大于求,车辆空载率高达40%,使行业陷入不景气状态,经营者投入与回报不成比例,引发了行业不稳定。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1998年底,新乡市决定用公开拍卖的方式,面向出租车公司公开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并允许获得经营权的公司向个人租赁。2000年3月,新乡市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又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列为工作重点,仅当年就先后查处“黑车”近300辆次,罚款100余万元,较好地净化了城市客运市场,维护了出租车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出租车汽车经营权拍卖出现转机。同时,为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控制城市出租车总量,2001年新乡市政府出台了新乡市出租车发展规划,即《新乡市城市出租车发展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城市出租车总量要控制在1500辆左右。
政府的决心换来了社会的认可,2004年,出租车经营权的价格已经拍到了每辆10.25万元,比2002年拍卖价格涨了300%,经营权成了出租汽车公司争抢的“香饽饽”。
从计划到市场
“新乡出租车运营模式的探索,从最早的无序状态,到公开面向出租汽车公司拍卖出让经营权,再到直接向个人拍卖经营权,一方面体现了管理机制的创新,另一方面更是政府对如何管理出租车这一公共资源观念上的转变。”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王惠民说,“这种顺应社会发展形势的转变,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
“以前想开出租,必须买出租公司指定的车型,而且必须按照他定的价格,否则就拿不到经营权,一般这个定价都会高出市场价1万-2万元。同时,每月还要向公司交纳‘份儿钱’,等于我们承担了所有的运营风险,出租车公司却是旱涝保收。”从事多年出租车运营的申家斌说,“现在,我们自己拿到了运营权,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排气量和颜色的汽车,我们都可以选择,挣钱多少也都装到了自己腰包里,心里比以前踏实多了。”
“出租车司机满意,这个行业才能稳定发展。直接向个人出让经营权的目的就是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出租车司机的收益。”王晓昌说,“现在新乡的出租车公司都已转变为服务性的公司,出租车司机可以自愿挂靠到任意一家出租车服务公司,每年只需要交纳少量的服务费。”这样的服务公司,新乡现在有六家。
“一辆车每年交服务费500元。票务、税收等日常业务由公司汇总再到政府部门办理,工作效率比个人零散办理要高得多。此外,公司还帮助司机购买保险,为出租车统一安装GPS等。”司机张存海觉得这点收费不算多,“现在出租车总量控制得不错,交钱也不多,只要跑得勤快每天都能拉20来个活儿,每月收入几千块钱不成问题。”
从今天到明天
近几年来,出租车的运营体制问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自上世纪90年代出租车大规模发展以来,大中型城市政府普遍采用公司化运营模式。早期,政府是免费或廉价向出租车公司转让经营牌照,现在改以拍卖方式。公司在获得营运牌照后,雇用司机具体从事运营活动。
稍加分析即可发现,大多数出租车公司不同于一般公司。经济学意义上的“企业”是风险担当组织,并因担当了风险,而获得享有利润的资格。但是,在一些地方的出租车行业,这样的风险—收益分布格局颠倒过来了:公司的收益旱涝保收,其具体形态就是司机每月向公司交纳高额“份儿钱”,更多的经营风险,实际上由司机承担。可以说,在这些地方的出租车行业,公司与司机之间并不是通常的雇主—雇员关系,而是介于雇用与市场交易的扭曲形态,“份儿钱”就清楚地表明,公司与司机的成本、风险、收益的分配是严重失衡的。
“政府、公司和个人三者关系一旦合理界定,出租车这个行业的秩序就能迅速建立起来。”王晓昌说,“新乡的做法本质上就是让公共资源分配实现合理化,加强政府的服务监管职能,削弱出租车公司营利性质,提高出租车行业的自我管理能力。”
其实,全国有些城市早就进行了这样的改革模式,比如,在温州,几乎所有出租车都是私人经营的,而这些地方的出租车市场秩序并未陷入混乱。新乡根据自身实际多年来坚持对于出租车运营模式的尝试,也为全国其他城市进行出租车运营体制改革,打开了一条思路。
“虽然新乡对出租车数量实行严格控制,保证了市场良好运行的前提,把经营权面向个人拍卖,减少了中间环节,但长期看来仍然存在着非法营运、出租车行业无法实现真正的自我管理等问题,这些都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我们将来想要达到的理想状态就是出租车这个市场完全由经济规律起作用,实现真正的市场化。政府只是做好监管和服务。出租车行业依靠自己的行业协会,真正实现自我管理。”新乡直接面向个人拍卖出租车运营权的做法取得了各方好评,但用王惠民的话说,新乡的出租车运营发展还依然“在路上”。
申家斌等几名司机则表示,只要政府还是一如既往地规范这个市场,他们对于这个行业的未来和自己未来的生活都“充满信心”。
(刘先琴 董一鸣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