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时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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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2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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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为领导服务”是大实话
  ■热点纵论

  网上近来流传一帖子,帖子说:“我是一个县级市的基层官员。贵州瓮安、云南孟连事件后,大家骂我们不为民服务,只为领导服务……问题在于,现在权力是掌握在领导手中,人民给不了我们权力。我们的一切,从升迁到工资都掌握在上级领导手中,不由得我们不为上级领导服务。”

  (12月11日《中国青年报》

  帖子的真实性有待核实,但它却很自然地把我们带到了一个老问题上:官员选拔究竟该如何更好地体现民意?2002年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官员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接受群众监督。然而在具体的官员“委任”中,往往成了个别上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手中的专用权。

  诚然,我们在期待干部任用标准、程序能进一步公开、选举箱“玻璃化”。但我们更期待的是官员选拔彻底地“沉下去”,沉到基层,官员选拔的关键,就是公众除了有监督权外更要有发言权。出路便是改过去上级提拔为完善的制度选拔;变上级“一把手”提携为公众推选官员,公众对官员有无人能及的发言权和最终裁定权。在这一点上,江苏等地开展的公推公选,是正确的方向。官员从公众中来,再到公众中去,公众对官员有最大裁量权,这样一来,唯下不唯上才会是各级官员的内在动力。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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