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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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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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为老人 配“私人律师”
  “明明有两套房子,最后连个落脚地都没有。”金阊区的一位杨老太因拆迁补偿在市区分得两套现房和80万的现金。原以为可以安度晚年的老人,却被不孝顺的子女赶进了天井的简易棚户内。老人每天以泪洗面,却又不知道如何摆脱这一困境。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涉及老年人维权的热点话题也在不断升温。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怕维权,怕和子女闹矛盾,一直忍气吞声。另一些老人想维权却找不到正确的途径。”石路街道彩香一村南区社区的居委会主任张勤凤介绍说,从2006年起,针对老年人维权意识薄弱、出行不方便、登门求助难的实际,社区组织辖区内法律志愿者,成立了“老年人维权门诊”,为老人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助一”结对服务,将法律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这些法律志愿者好像老人的“私人律师”一样,只要老人求助,他们都会及时过来给予帮助。

  目前在金阊区手拉手爱心援助中心工作的司法干部沈兰生就是众多法律志愿者中的一名。通过他一次又一次地上门调解,杨老太搬出了简易的棚户,拿回了自己的房产,还在市里一家环境优美、设置完善的养老院里过起了舒心日子。

  “在老年人维权方面,预防和调处特别重要。”总结多年来法律工作经验,沈兰生给社区里的老人开出了“二要”、“二不要”的维权“预防针”:一是要妥善处理名下所有财产。老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处置财产,如自己书写遗嘱,不会写字的可以请无利害关系者代写遗嘱,病危时可采用录音形式完成遗嘱。二是要保留有一定积蓄,以供应急之用。不要过早将唯一的住房处理给子女,以免日后没有自己的住房。老年人再婚要防骗,不要轻易借钱给对方。王玲玲 陆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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