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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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2 月 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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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不能成政府代言人
  ■公民发言

  广州流浪乞讨人员多,影响了市容市貌,特别是2010年广州将举办亚运会,这对提升广州的国际形象不利。有人大代表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12月7日,有关部门答复:正尝试对职业性乞讨人员开展护送返乡工作,目前已有129名职业乞讨人员返乡。(《信息时报》12月8日)

  类似的荒唐事并不少,我诧异的是,这次提出建议的竟是人大代表。我们知道,城市管理本身就是利益取舍的过程。从政府角度来说,为了追求管理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往往会做出相对简单而实用的选择,因而难免带有一定的自利性和地方保护主义。政府这么做,虽然不可原谅但却可以理解。而人大代表这么想,则不能原谅也无法理解。一个城市由多个利益阶层所组成,人大代表代表的应该是公共利益,而不仅仅是政府利益。

  人大代表不是不能为政府出谋划策,但前提是不能成为行政利益的代言人,不能只站在政府的立场,想政府之所想,急政府之所急,还应该有更广阔的视角。就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来说,其实有很大的探讨空间。首先,乞讨人员影响市容市貌,进而不利于广州的国际形象就是一个十足的伪命题。其次,护送返乡就可以解决问题吗?然而人大代表似乎更愿意一厢情愿,“彻底解决,毫不手软”的话语里所流露出的浓重的权力思维,让人大代表的身份位移表现得淋漓尽致。当人大代表成为行政利益的代言人时,也就意味着他已经帮助政府把利益凌驾于公民权益之上了,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倾向。(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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