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孙洁)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不能逐月转账,但一年提一次还是可以的。记者昨日从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从明年起,自提公积金还贷将全部实行转账还贷,不允许支取现金。
据了解,南京支取公积金还贷分为三种方式:逐月转账还贷、逐年转账还贷、每年自提公积金还贷。自提公积金还贷即为,在每年的固定时间,将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出来,归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以前这种方式中,如果是还公积金贷款则直接转账,市民不能提现;而还商业贷款,市民则有提取现金的机会。但从2009年1月起将严格为一律转账,不允许市民提现金。对南京市民来说,除了买房后可提一次现金,之后再也不能提现金。
据悉,由于从去年起,南京公积金的自提公积金还贷时间已经从3-6月每月的1-15日放宽为1-6月每月的上半月,因此下月有公积金的市民就有一次提前还贷的机会,这种还贷是还贷款本金,还贷后每月月供会有小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