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诸法 记者 马乐乐)章力(化名)在高速公路上死了。奇怪的是,他并非死于车祸,而是从高速公路桥中间摔下去身亡。顶梁柱的离去让章力家人悲痛欲绝,可是这起意外,又该让谁来承担责任呢?
章力是江苏如东一家公司的财务负责人,2006年11月他与几名同事一起来南京出差。当月12日下午,他与同事分乘两辆轿车从南京沿着宁通高速公路驶回如东。傍晚时分一行人已经来到了扬州与泰州交界处附近,天色渐暗,意外突然发生了。
在引江河大桥上,开在前面的一辆车突然停了下来。原来,一个行人不知何故上了高速公路准备穿行,结果走到超车道时正巧被那辆轿车撞上。章力坐在后面的轿车上,看到前面出了事,就下了车,跨过桥中央分隔带的护栏进入了分隔带,向前方走,打算去看个究竟,没想到他突然就不见了踪影。几个同事过了一会发现章力不见了,马上四处高呼,可是仍然没有下落。大家四处寻找才发现,章力躺在桥下已经很难动弹。
引江河大桥的下方全是泥土,桥中间空隙的孔眼挺大,章力就是因为天黑没在意,从空隙中摔下去的。虽然同事们马上报警,但是章力还是不治身亡。
家人悲痛不已。“护栏里的孔眼竟然比人体还大,这是严重的安全隐患,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单位应该负责。”他们多方寻找后,将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一起告上了玄武区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地点的孔眼虽然较大,但这是在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是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的要求,并不是为行人停留设置的,而且两侧80多厘米的护栏本身就有警示作用。另外,交通法规规定,行人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章力的车停在超车道上,他下车后跨越护栏进入中央隔离带,都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章力家人的诉讼请求。章力家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法院同样认定两被告没有过错,但在审理期间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自愿捐助章力家人3万元,日前此案宣告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