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今年3月
地点:大马路上
她原本欣然等待爱情结晶的诞生,却不曾想到,一场车祸扼杀了全家迎接新生命的惊喜。这位准妈妈悲痛之余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2008年3月,方明驾驶汽车途中碰撞了骑电动车的孕妇王丽,导致王丽的胎儿流产。交警部门因无法查证双方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王丽一纸诉状递至法院。法院认为,方明驾驶机动车碰撞驾驶电动车的王丽,交警部门没有认定责任,故方明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交通事故导致王丽流产,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可酌情考虑,以2000元为宜。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丽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邓文瑶 倪如倩 陆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