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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原县委书记张志国近日履新,职务是沈(阳)铁(岭)城际轨道(轻轨)交通工程办公室副总指挥。(《南方都市报》11月23日)
今年年初,张曾派人到北京试图拘传披露西丰丑闻的记者,因此被网民称之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事件”也闻名全国。不知道当网友们看到张志国再履新职的时候,是不是后悔“史上最牛”的定义下得过早了。
“西丰事件”后,铁岭市委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法治意识淡薄。为此,市委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如今张志国成功变脸,再任要职,恰恰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官员是不是怎么都下不了岗?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规定:“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以及自愿辞去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辞职原因、个人条件、工作需要等情况予以适当安排。”这种“适当安排”,再次成了张志国们的制度“保护伞”。被责令辞职后的官员“可以适当安排”,是不是就意味着“一定得安排”?显而易见,作为辽宁省重点工程的副总指挥,张志国将面临着很多的利益诱惑,其“淡薄的法治意识”也将随时处于一种一触即发的状态,不知道组织部门在考察任职对象的时候,是否充分认识这其中存在的巨大风险?因此而透支的信用成本和权力威信,又是否经过了仔细的权衡?如果制度上的漏洞一再被放大使用,甚至成为一种潜规则,我们就得怀疑,这个制度本身是不是亟须完善了?(吴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