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淘房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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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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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
  关于户口搬迁

  问:我去年5月在鼓楼区买了一套二手学区房,是熟人介绍的,很多方面就没太在意。办理过户时,原房主户口还没迁出,对方承诺三个月内迁走。但直到今年春天我因孩子读书问题急需迁户口,原房主还以种种理由说暂时无法迁出,我能起诉他吗?

  答:这种情况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遇到。一般来说,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注明迁出时间和违约赔偿,买房人都很难胜诉。需要提醒买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双方最好提前明确约定相关细节,不能因为是亲戚朋友就放松警惕,可将违约金标高一些,或者只付部分房款,等户口迁出之后再另行付款。

  关于产权过户

  问:杨先生于三年前在建邺区买了一套房改房,付完全部房款并马上入住,不过他一直没办过户手续。现在杨先生想将此房转手卖出,需与原房主补办过户手续,意外的是,原房主于几个月之前去世,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办理过户吗?

  答:如果原房主已经去世,可以由其子女协助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首先是原房主子女以遗产继承的方式取得该房产,然后以其子女的名义和杨先生办理产权过户。如果原房主的子女拒绝售房或者不配合办理过户,杨先生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强制要求对方完成产权过户手续。在此提醒买房人,买卖双方最好及早办理过户手续,免得因房价变动或其他意外给过户带来更多麻烦。

  快报记者张玮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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