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寻官启事”讽刺的是官太多
· 开征燃油税的确不能再等了
· 缓调最低工资应有补偿措施
· “监管是最大爱护”是迟来的领悟
· 周老虎让我们对真相不再热情
· “不降价联盟”的开发商不懂市场之变
· “怪胎油价”源于消费者的弱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缓调最低工资应有补偿措施
  ■热点纵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7日发出通知说,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11月18日《现代快报》)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如果不断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只会让“过冬”的企业雪上加霜。而当企业不得不裁员时,大量失业工人又会成为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作出近期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决定,自有其苦衷,大家应该多理解一点。但人们对缓调最低工资标准的焦虑心情,也应该得到尊重和回应。毕竟,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民众也是“过冬”者,受损失的不止是企业。

  目前政府直接救企业的措施明显大于直接救民众。比如,国家提高了相关产业的商品出口退税率,同时宣布了明年针对企业的减税计划,以及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等。而对于民众,并没有直接的救助措施。

  民众和企业都是金融危机的受害者,两者都应该得到国家的救助。对于民众来说,最直接的措施是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进行全民减税,以及给民众直接发红包或者购物券——这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过先例。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不利,可以暂缓;政府给全民发红包,尽管实施起来有些麻烦,但也不是不可能;而全民减税却不能再拖,前几天茅于轼说起征点8000元为宜,就非常好。总之,政府在出台措施救助企业时,也要考虑到民众的“过冬”需求;特别是不能在民众利益与企业利益冲突中偏向后者,万一不得已需要偏向时,也应该考虑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王攀)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