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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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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考核交警罚款金额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称

  禁止考核

  交警罚款金额

  昨日下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金彪接受中国政府网、公安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并与网友进行交流。王金彪在访谈中表示,公安部已内部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禁止将罚款金额作为对民警业务考核的内容。同时交通民警在执法中还应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防范粗暴执法引起警民冲突。

  他同时表示,交通协管员是交通警察管理交通的辅助力量,但不是交通管理的执法主体,主要是协助交通警察进行宣传、维护秩序工作,提示、纠正一些违法行为,但他们没有执法权,不能进行处罚。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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