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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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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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亡母遗产继父被公证死亡
  “我还活得好好的,可公证书上却说我已死亡!”昨日,成都76岁的文大爷来到报社,称再婚妻刘光秀于今年7月去世,其子罗某为了取出2万多元遗产,竟制作伪证将自己公证为死亡,而知错的公证处却迟迟不撤销这起公证,让他愤然。

  继父投诉

  据文大爷介绍,1986年,50多岁的他与同龄人刘光秀登记结婚,双方均属再婚。今年7月,老伴儿刘光秀因“呼吸循环衰竭”而去世。逝后留有储户名为刘光秀的2万2千多元的建设银行活期存款。2008年7月30日,刘光秀的儿子罗某在未告知他的情况下,去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在文大爷提供的公证书上显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均先于死亡,因此,被继承人刘光秀遗留的上述款项,应由其儿子罗某继承。”

  儿子反驳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刘光秀的儿子罗某。据他介绍,今年7月母亲去世后,所遗留的建设银行活期存折上留有2万多元。用这笔钱来安葬去世的母亲,是他事先和继父商定。但继父文某和自家人均不知存折密码。为了简化程序,及时取出这笔钱安葬母亲,他便以父亲已先亡的假证据取得了公证书。在罗某看来,继父之所以追究这件事,是另有人在幕后操作,以讨回这笔遗产。据《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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