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如何体现资产管理人与投资人的利益一体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越来越多地在此方面作了考虑。长江证券近期在发售其第三只集合理财产品“超越理财3号”时,再次作出自有资金认购等多项承诺。
超越理财3号的说明书揭示,在推广期,长江证券以自有资金认购该产品委托人所认购资产总额的3%,但不超过8740万元。公司还承诺,在该集合计划到期前,管理人认购的资金不退出。
至此,长江证券发行的前三只集合理财产品,三次以自有资金参与其中。去年到期的超越理财1号,成立时长江证券投入自有资金1432.8万元,今年4月成立的超越理财2号,长江证券认购2933.8万元。
除了管理人认购,长江证券还提出,若委托人持有超越理财3号这一集合计划满五年,到期出现本金亏损的情况,管理人将以自己投入的资金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有限补偿。快报记者 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