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并不鲜见,少见的是官请民告官,尤其是政府主动出钱请人告自己。这一罕见的民告官发生在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区政府和公民古魁之间因强制拆迁补偿标准存有争议,一直未能妥善解决。成华区政府认为,既然各说各有理,还不如上法院解决。当事人交不起高额的诉讼费,成华区政府就借给他10万元的律师启动费。(南方周末11月13日)
[中国青年报一评]
相比于一些地方政府试图以威胁、报复、打压等方式“说服”当事人的做法,成华区政府的思路,体现了一级地方政府的法治自觉。但即便如此,当事人仍有疑虑,除了没钱交诉讼费和律师费外,他更大的担心是政府可能会干预司法,让自己肯定打不赢官司。可是,成华区政府的做法又一次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其不仅承诺帮助解决经济困难以及不干预司法,甚至还建议对方直接诉诸成都市中院。
法治的实践是要成为运送正义的载体,而不能沦落为“为了法治而法治”的“法治秀”。成华区政府主动甚至“委曲求全”诉诸法治是一种常态,还是仅仅适用于个案的“孤例”?如果没有古魁对政府主要官员的“贴身紧逼”“纠缠不休”等,恐怕成华区政府也不会如此“高度重视”直至“依法行事”。
本案的特色在于当事人的“不普通”,古魁曾任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特约研究员、成华区工商联汽车汽配行业协会会长,而被强制拆迁的将军汽配城属“重点企业”。当然,更重要的是,在认定当事人的汽配城为违章建筑上,拆迁一方始终无法拿出作为依据的法律文件。一个特殊的人物、一场让政府官员一听其名都头疼不已的“缠访”,再加上当事人自认涉案金额高达2亿多元的赔偿,都会让这一案成为政府很难处理的棘手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轩然大波。所以,从这个孤例中我们无法知晓成华区政府是否会在所有问题上,都能如此一如既往地“奉行法治”。
更让人担忧的是,成华区政府承诺不干涉司法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按理说,上百万的诉讼费即便缓缴、免缴,都应当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通过正当的程序来决定,非司法机关无权干涉。但是在成华区政府的帮助下,“法院没有人让他交高达百万元的诉讼费”。行政权力既然可以干预诉讼费的收取,公众为什么不相信它也能干涉正常的司法审判?对于司法权可以“指手画脚”的行政权是否按照法治的要求行事,完全取决于行政权力的道德自觉,而且即便成华区政府有如此道德自觉,法院难道不会揣摩“上意”做出所谓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裁判”?这样的判决会不会成为地方政府假借法治行人治之实的“伪法治”?
[快报再评]
政府花钱请人和自己打官司,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疑。我们可以理解成,这是政府想以此推进法治进程、普及公民的法治意识、强化自身法治政府的形象,但是,设想一下,如果这是一场利益攸关的官司,政府还会如此大度和从容吗?即便是从这个官司本身来看,在成华区政府的帮助下,“法院没有人让他交高达百万元的诉讼费”,政府对法院具有如此大的“支配”权,如何让人不害怕?即便硬着头皮来打官司,也像是被人雇佣来演双簧的。因此,正如作者所言,这与其说是政府的“法治自觉”,还不如说是“法治幻觉”。真正想推进法治进程,就严格依法行事,从政府做起,真正地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别急着拽着头发进入“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