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新修订的三个条例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值税改革预计将使财政减收超过1200亿元,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专家认为,增值税全面转型对各行业影响不尽相同,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受惠更为明显,将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促进作用。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昨日就三项条例修订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