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出台娱乐场所新规
上不露脐下不露臀
记者11日获悉,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针对10月1日起公安部开始实施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落实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根据乌鲁木齐本地实际情况,新增了“对娱乐场所及从业人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备案、建档,并录入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禁止在娱乐场所举行任何形式的烟火表演”两项内容。
《通知》规定,娱乐场所着装不得有伤风化,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了《通知》中“有伤风化”的标准,即“上装不得露出肚脐,下装必须盖过臀部”。
另外,娱乐场所必须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娱乐场所备案登记证明,同时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
从10月1日起,所有进出迪斯科舞厅的消费者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娱乐场所要一律建立营业日志,由各岗位负责人及时登记填写并签名,专人负责保管。
据《都市消费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