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中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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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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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拒绝赡养83岁母亲
  结果:被开除党籍

  1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孟州市化工镇南开仪村的卫某近日成了村里的“新闻人物”,原因是他不赡养83岁的老娘被中共孟州市化工镇党委开除了党籍。

  开仪村毛老太现年83岁,育有四子一女,均已成家立业,卫某是其第四子。1986年,毛老太将家产及田地分给四个儿子,其中四子卫某分得老院。1999年10月,卫某对老房进行翻盖,双方约定好让毛老太暂住在老二家一年半。房盖完后,卫某应主动接回母亲。

  2001年4月,毛老太回老院居住时,卫某以房屋没有粉刷没安装门窗为由进行阻拦,拒绝老娘居住,并将其带的被子扔到门外的大街上。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老娘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卫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将新建楼房的第一层南一间修缮完好,交毛老太居住,同时对卫某负担的生活费用作出了判决。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卫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001年10月19日,孟州市化工镇党委因其不赡养母亲,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给予卫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后几年间,卫某仍然长期不尽赡养义务,不让其母亲回老院居住,不负担老人任何生活费用。孟州市化工镇党委经过请示孟州市委纪委,9月29日前正式下文开除卫某的党籍。

  据《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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