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女士:我是2006年底收房的,准备装修的时候,发现房屋地面、墙面存在很多细小的裂缝,我可以要求开发商修理吗?房屋保修期多长?
《金楼市》:2000年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要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其中,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即房地产开发商)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该条例第四十条还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做出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建设部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详细规定了房屋各个部位、部件的保修期: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管道堵塞为2个月;卫生洁具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此外,消费者尽可能在合同附件中多规定一些其他内容,比如供热供水设施、防盗门等。内容越详细越好。快报记者 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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