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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日前购房未缴契税
也能享受减免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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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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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前购房未缴契税也能享受减免新政
  部分之前要缴4%的“高档房”,未缴的按2%征收,已缴的不予退还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昨天下午,多名买房人收到短信:“今年10月1日前买单价超9900元/㎡(10月1日前江南八区高档房的‘房价标准’),面积小于90平米的房子,如契税还没交纳,现按普通房缴税。”真是这样的吗?10月1日之前购买的高档房也能享受优惠?

  在华侨路产权登记分中心,财政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说:在10月1日前买房,如果满足144㎡以下,容积率1.0以上,并且契税尚未缴纳,现在可按普通房标准缴纳2%契税,但是“10月1日前已经缴纳契税的,一律不予退税”。也就是说,“新的普通住房标准在缴纳契税的时间上,是以完税时间来认定的”。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对于10月1日后已经缴纳契税的购房者,符合条件的可办理2%的退税手续。

  江苏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新的契税规定:“对个人在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房且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此,南京网尚房地产研究机构人士列举了三种常见的缴税案例:

  [案例1]今年10月1日之前,某市民购买了一套江南八区100㎡的房子,房子单价为12000元/㎡,尚未缴纳契税。按照之前9900元/㎡的老标准,要缴纳4%契税,现在10月1日之后缴税,即为普通住房,契税为2%。

  [案例2]如果是在今年10月1日到11月1日之间购买普通住宅的,缴纳契税为房价的2%。因为10月1日以后南京执行房贴政策,购买90㎡以下的房屋可以再拿到1%的补贴,购房者最终缴纳的契税为1%;购买90-144㎡之间的普通住房可以再拿0.5%的补贴,购房者最终缴纳的费用为1.5%。

  [案例3]如果是在今年11月1日以后首次购买90㎡以下普通住房的,只要缴纳1%的契税,同时还可以享受1%的房贴,购房者最终相当于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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