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承诺连续两年现金分红,每股不少于0.12元
在攀钢系整合实施在即的关键时刻,作为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鞍钢集团再度出手,向首次未行使现金选择权的攀钢钢钒股东追送每年不少于6%的收益,以最大限度鼓励股东持有攀钢钢钒股票。
攀钢钢钒今日披露了鞍钢集团和攀钢集团的最新承诺。攀钢集团承诺在攀钢钢钒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并仍然保留一定未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攀钢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向攀钢钢钒2008-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分配现金红利,分配标准将不低于每10股派发1.2元(含税)。
攀钢钢钒表示,基于鞍钢集团和攀钢集团的承诺,未首次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其获得的包括持股相关期间所获现金股利和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与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之差额在内的综合年收益率,以首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基准将不低于6%,此外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权利将采取权利锁定股东账户的方式。
快报记者 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