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真记者“食腐”方有假记者寄生 中国新闻出版报 10月31日 作者 卢荻秋
10月29日下午,山西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真假记者在霍宝干河煤矿有限公司领取“封口费”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通报称,仅9月24日、25日两天,就有23家“媒体”的28人登记领取“封口费”,其中两人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据10月31日《北京青年报》)。
[中国新闻出版报一评]
假记者泛滥问题由来已久,媒体也曾多次曝光。山西省的“假记者”问题则更为突出:2004年,山西省依法取缔非法期刊记者站21家,并对多名假记者进行刑事拘留。为何假记者屡禁不止,为何“封口费”事件层出不穷?到了该认真反思的时候了!
一位山西当地记者形象地说,非洲草原经常上演“分尸”大战,秃鹫飞得高、看得远,往往率先发现动物尸体,但秃鹫瓜分的举措必然招来一群狼和豹子与它争食物。“煤矿矿难之后,假记者蜂拥而至的现象与此异曲同工。”
应当说,这话说到点子上了。作为一种“公开的秘密”,“封口费”的存在,早已不是新鲜事。一些缺乏职业荣誉感和神圣感的“真记者”乃至其所属的新闻媒体,收取“封口费”后主动放弃舆论监督的武器,对矿难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认矿难企业欺上瞒下,胡作非为。完全可以说,是个别“真记者”的贪婪“食腐”,启发和刺激了“假记者”的疯狂“寄生”。
“假记者”起初可能并不掌握拿捏矿难企业的本领,不过是靠蒙混过关而获取非法利益。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公民表达的自由,“假记者”不仅掌握了企业企图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矿难的心理,而且拥有了通过互联网公开矿难来威胁矿难企业的“撒手锏”,更有甚者,有的还与在幕后的“真记者”建立了相互勾连、利益共享的“食物链”,从而拿住了企业的“七寸”,迫使矿难企业不得不对“黑吃黑”的“假记者”待若上宾,甘愿破财免灾。
为“假记者”横行提供土壤的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部分“真记者”由于主观上怕踩“红线”、触“地雷”而主动放弃舆论监督责任,一些媒体出于地方保护、长官意志等原因也对舆论监督设置了种种障碍和框框,从而使得体制内的“真记者”成为沉默的“稻草人”。这为“假记者”的泛滥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活动空间。
“假记者”的横行,归根结底要从媒体以及其所依存的体制本身去找原因,因为“假记者”充其量只是“食腐者”的伴生物,是新闻监督的规则与秩序被公权谋私破坏后的“寄生者”。从这个意义上讲,领取“封口费”的多是“假记者”,不但不令人感到轻松,反而应该令人更加深省。
[快报再评]
《红楼梦》上有句名言“假作真时真亦假”。反过来,“真作假时假亦真”,真真假假真假莫辨,于是就有了真假记者同领“封口费”的场面。这与有人专在宾馆里混吃会议餐一样,都是“中国特色”的腐败现象。本文指出“有真记者‘食腐’方有假记者寄生”,可谓一语中的。不过,恕我直言,领报道对象的“红包”,由报道对象当“三陪”,这些违背世界公认的新闻职业道德的现象,在中国的某些地方已经是见怪不怪的惯例——搞“正面报道”的人尤其一副“问心无愧”的派头。
“真记者”由于主观上怕踩“红线”、触“地雷”而主动放弃舆论监督责任,一些媒体出于地方保护、长官意志等原因也对舆论监督设置了种种障碍和框框,从而使得体制内的“真记者”成为沉默的“稻草人”,这为“假记者”的泛滥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活动空间。“假记者”的横行,归根结底要从媒体以及其所依存的体制本身去找原因——这些大实话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办的《中国新闻出版报》表达出来,真是讲得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