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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孕夫妻6年后惊见“夭折”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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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1 月 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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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夫妻6年后惊见“夭折”儿
  36岁的徐汝强是新沂市合沟镇人,2002年与前妻陆文娟离婚,当年便娶了第二任妻子刘未。刘未分娩时,由于难产,孩子不幸“夭折”,而刘未的身体也受到了损害。结婚几年来,刘未一直没有能怀孕。

  2008年3月初的一天,徐汝强在大街上偶然遇见了好友王广军,王广军告诉他:“前几天在新沂市里碰见陆文娟了,她身边有一个孩子,她说那是她抱养的,可我怎么看那个孩子都像你,难道文娟在离婚前就怀上你的种了?”徐汝强说:“瞎扯什么,陆文娟根本就不能生育。”

  2008年6月20日,徐汝强又接到了住在新沂市内的表姐的电话,表姐告诉他,她在第三幼儿园大门口遇到了陆文娟,陆文娟接的那个男孩和他长得特别相像。

  联想起之前王广军的话,他突然闪出一个念头:偷看一下陆文娟和那个孩子!

  当天下午4点,徐汝强开着车来到第三幼儿园大门口,很快他就发现了前妻陆文娟的身影。几分钟后,一个孩子蹦蹦跳跳地跑到陆文娟身边,在那一刹那,徐汝强真的有一种被电击的感觉!那个孩子的神态、脸型,那种天然的敦实,简直就如同是自己的再版。徐汝强想起了一件尘封已久的往事,他的心猛地一沉。

  1995年,23岁的徐汝强和大他一岁的陆文娟结了婚。结婚两年后,陆文娟却一直没有怀孕。徐汝强和妻子到医院检查,结果是陆文娟患有不育症,夫妻俩因此变得郁闷无比。1998年,徐汝强筹资开了一个花木公司,招聘了一个专职会计,这个专职会计就是刘未。当时,刘未是个21岁的女孩,人长得水灵,做事又勤快利落,徐汝强对她十分满意。2001年7月的一个周末,徐汝强到公司值班。晚上与刘未一起吃饭,面对面若桃花的年轻女孩,徐汝强没有把持住……

  母婴遇险娇儿“夭折”

  2001年11月上旬,刘未告诉徐汝强,她怀孕了,“我知道没有孩子是你心底的遗憾,为了你,我想把这孩子生下来,让你在这世上有一个后代。我不会强求你娶我的,也绝不会把抚养孩子的责任推给你。”

  徐汝强感动得热泪盈眶。最后,两个人商定,生下孩子。

  2002年7月2日上午,刘未出现生产预兆。徐汝强心急火燎地赶到了医院,医生告诉他,刘未自然分娩失败,临时改为剖腹产后又出现子宫内大出血,已经不省人事;而产出的男婴由于产程太长,吸入了大量羊水,也处于奄奄一息的状态。医生建议,立刻将婴儿转到儿科实力较好的二院儿科进行抢救。徐汝强答应了。可是,要把大人孩子分置两处,每处都得有一个照看的亲属。人命关天,时间紧迫,最终徐汝强决定,把自己的父亲和继母叫来帮忙。

  徐汝强没想到,哭得眼睛通红的妻子陆文娟竟然陪着公公婆婆一起来到了医院,随后,她跟随婆婆一起去二院照看孩子。

  经过紧张抢救,刘未脱离了生命危险。然而,几个小时后,继母却打来电话,告诉了徐汝强一个不幸消息:“孩子死了。”几天之后,医生对刘未说,她的子宫经过这次大出血,已经不可能再怀孕。事已至此,徐汝强必须作出选择。他考虑再三,于2002年9月与陆文娟离婚,同年12月,徐汝强与刘未结婚。

  仔细分析了当初的情景,徐汝强认为,如果有真相,那么真相不仅在前妻手里,也同样在继母手里。他回到家,对继母直言相问,继母放声大哭:“是妈对不起你啊!是文娟跪下求我这样说的……”

  “匿子”前妻被起诉

  继母黄爱英说出了当年的真相。原来,当年把孩子送到二院后,陆文娟跪在婆婆面前:“妈,有这个孩子在,他们之间就有永远扯不断的关系。只有告诉他们说孩子死了,我才有希望留住汝强啊!”看到声泪俱下的媳妇,黄爱英咬牙答应下来。随后,陆文娟到街头制假证的人手中买了一张《死亡证明》瞒天过海。过了一周,陆文娟告诉婆婆,已康复的孩子被她送给了一位远房的叔叔。听完继母的讲述,徐汝强震惊了。冷静了下来后,他让继母写了一份关于当年情况的证明,并按上了指模。

  2008年6月25日,徐汝强和刘未找到了陆文娟的住处。敲开门后,刘未克制不住激动的情绪,大声喊道:“陆文娟,你这个阴险的女人,赶紧把孩子还给我们!”

  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陆文娟冷冷地说:“我的孩子是我在南通收养的。”

  争吵声惊动了呆在另一间屋内看电视的孩子,见他走出来,刘未猛扑过去,声泪俱下地说:“孩子,我是你妈呀!”孩子惊慌不已地扑进了陆文娟的怀里大叫:“妈妈!”陆文娟抱着孩子怒不可遏地说:“你们再闹,我要报警了。”

  徐汝强跟妻子商量,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徐汝强请继母黄爱英到新沂见陆文娟。陆文娟告诉黄爱英,6年前,陆文娟的远房婶婶突然生病,让她领走孩子,当时,她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的。然而,在喂养孩子的过程中,她与孩子渐渐产生了不可分割的感情。后来,有多次可以把孩子送人的机会,可她已经舍不得这个儿子了!

  听了继母的话,徐汝强和刘未商量,给陆文娟三个月的时间,让她做好心理上的过渡和调整。然而,7月12日,当夫妻俩去探望孩子的时候,却惊骇无比地发现,陆文娟带着儿子偷偷地搬走了!在极度的悲哀、焦急和愤怒之下,夫妻俩决定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讨回自己的孩子!

  2008年10月,徐汝强夫妻将陆文娟告上法庭,同时,也起诉了继母黄爱英。在诉状中他们请求:一,取得孩子陆冬冬的抚养权;二,判定被告共同赔偿精神抚慰金15万元。然而,徐汝强夫妻在剜心刻骨地思念儿子的同时是否想过,当年他们的婚外情,带给陆文娟的伤害是怎样的残酷?也许,只有当事几方都能够理性地面对良知、道义、感情时,这个棘手的问题才会有一个圆满的答案。

  (文中人物为化名)

  据《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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