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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8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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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温馨提示”骗走5万 状告银行获3成赔偿
  ATM机上贴着的“温馨提示”竟是一个骗局。一名取款人在ATM机上取款时遇到问题,便按照“温馨提示”上的电话打过去咨询,按照对方的解答操作完毕后,却发现卡上5万元被转走了。取款人认为银行有责任,将银行告上了法院。近日,雨花台区法院判决银行承担30%责任。

  “温馨提示”骗走5万

  2007年12月11日,王贵(化名)拿着自己的某银行的借记卡,来到该行卡子门分理处的ATM机上取款。王贵说:“我把卡插进去,输入了密码,然后操作取款2000元,可自动取款机只吐出了1300元后就没反应了。”

  王贵很着急,抬头一看,ATM机上贴着一张“温馨提示”,上面写着一个客服电话51509635。王贵掏出手机,拨打了这个号码。一名南京口音的男子自称是银行的客服人员,问王贵需要什么帮助。王贵说:“我要取2000元,但是自动取款机只吐了1300元,现在我怎么办?”对方说:“先生,请你不要着急,按照我的提示进行操作。”  

  王贵按对方的解答操作完毕后,对方说已经没有问题了。王贵便在ATM机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自己卡上5万元被转入他人账户。王贵在报纸上看过一些有关银行卡诈骗的报道,突然意识到ATM机上的“温馨提示”可能是个骗局,立即报警。

  经警方证实,该ATM机上的“温馨提示”是犯罪分子所贴,王贵的5万元已被转到他人名下,转走的钱很快被取走。

  状告银行要求赔偿

  王贵认为,自己的5万元被骗,与银行疏于管理有关系,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

  银行在法庭上出示了自己的证据:橱窗内的服务电话和ATM机器上插卡后有风险提示。“橱窗内有客服电话,ATM机插卡后有风险提示,并有客服电话。”银行负责人说,“王贵在取款出现异常的情况下,未能按照ATM机上显示的客户服务电话查询,而错误地按照犯罪分子的温馨提示电话进行操作,属王贵本人疏忽防范,轻信犯罪分子导致损失。”银行方面认为,王贵应该对自己的损失承担所有责任。

  法院查明,ATM机插卡时确实会出现提示,内容为:“不要轻信任何ATM机外的告示和提示,9XXXX是我行统一设立的唯一对外联系服务电话号码,任何其他声称我行的联系电话是不良分子的诈骗电话,不要轻信。”

  但是王贵认为,“取款人一般直奔取款机,不会注意到橱窗提示。出现问题时,取款人肯定要守着机器,不会到橱窗前面去看提示。”对于ATM机上的提示,王贵说:“这个提示也不合理,和密码在同一屏幕上,一般取款人插卡后,只关心输入密码对不对,然后屏幕已经翻过去了。”

  王贵还说:“犯罪分子粘贴犯罪信息,银行方面没有及时进行清理,银行没有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

  判决:银行承担3成责任

  雨花台区法院审理认为,王贵在ATM机上取款时,负有一般的注意和谨慎义务,在取款时应当注意到ATM机屏幕上的提示。而王贵疏忽大意,未能注意到该提示,而是拨打了贴在ATM机上的“温馨提示”上的诈骗电话。法院认为,王贵的轻信与疏忽导致本案发生,应对损失承担70%的主要责任。

  法院同时认为,橱窗和ATM机插卡后的提示,表明银行尽了一定的提醒义务。至于“温馨提示”,虽然是犯罪分子在银行下班后粘贴的,但ATM机一直在运行工作状态,从犯罪分子粘贴“温馨提示”到第二天上午7点多钟案发时,有十多个小时银行都未能及时清理粘贴物,显然银行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瑕疵,对ATM机的管理存在一定的疏漏,应承担本案30%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银行赔偿王贵1万5千元。

  ■提醒

  银行客服电话是5位短号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诈骗方式已经屡次出现,因为犯罪分子往往在外地,都是用假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而且得手之后迅速将钱取出,所以侦破难度很大。有关部门提醒,国内银行的客服电话一般是9开头的5位短号码,如果市民看到客服电话是普通座机号码或者手机号码一定要当心,极有可能是诈骗电话。

  通讯员 余言 快报记者 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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