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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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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救楼市不是救房价
  22日晚财政部发布的楼市调控举措,“有行动,有表态,有措施”,被媒体解读为中央救楼市“组合拳”的出手。

  金融危机当前,有观点认为,因为找不到第二个强力拉动内需的增长点,救楼市被看成是“众望所归”的迫不得已的选择。还有观点认为,金融危机当前,目前最迫切的任务是如何使整体经济渡过难关,对已患“慢性病”的楼市,不妨暂缓治疗。

  凡此种种的观点都表明,当前中央救楼市“组合拳”的出手,及时而必要。此次政策调整旨在“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活跃房地产市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格局设置,也表明“组合拳”的民生指向。但问题是,在房价并没有理性回归的当前,如何保证中央救楼市“组合拳”和地方政府的救楼市措施,是为“救交易量”,而不是为“救房价”呢?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吊诡。此前的数据一再表明,当前全国范围内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是房价涨幅下跌和交易量下降,并没有呈现真正意义上的“萧条”。

  但同样的问题到了有些地方政府那里,看法却不尽相同。比如,针对公众对杭州市日前出台的24条“房地产新政”的种种议论,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22日“回应”说:“救楼市”不是为了救房地产企业,而是为了救经济、救银行、救百姓。并称“房价大跌最终受害者是百姓”。此言固然充满了浓烈的忧患意识,但我们不禁要问:类似的观点,会不会成为有些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坚持“救楼市就是救房价”观点的借口呢?

  因此,在当前情况下,思考如何保证此次中央救楼市“组合拳”及其后继政策不偏离民生指向、如何保证各级地方政府救楼市而不是救房价这样的问题,显得迫切而必要。

  原因很简单,对当前的楼市而言,消费者持有浓烈观望情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房价的依然高企,救房价只能导致观望情绪的继续蔓延。同时,此次救楼市“组合拳”还有待后继措施的细化,才能保证救市方向不至于在实行中出现偏差:比如,应想方设法避免商业银行对“组合拳”中借贷政策的架空,以杜绝炒房现象的大量涌现;比如,应该有细则的制度规范,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全面落实“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政策。

  令人欣喜的是,随着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政策相继出台,一个搁置已久的“设立万亿保障性住房基金”方案可能再度引起关注。据称,正在研究当中的该方案,设想全国社保基金出资两三千亿元,国家财政出资两千亿元,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和配套银行贷款,组成万亿元规模的基金。

  简单说来,此举的积极效应起码有两点:

  一,“在加大财政投资的同时,启动消费,并消化钢铁、水泥行业的过剩产能”——这和此前“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投入基础建设”、多举措应对金融危机的构想不谋而合;

  二,保障性住房的系统、规模化建设,也是对“当前房价是否高企”问题的追逼——金融危机当前,如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保质保量,那么,这将是一次难得的保障民生、检验房价、理顺房地产市场的时机。

  因此,我们期望,在中央救楼市“组合拳”及其后继措施的出台、实行过程中,各级政府均能严格遵循客观规律、恪守民生为本的理念,认识到“救楼市”和“救房价”此类问题的本质区别,以长远的眼光、广阔的视角,共同应对金融危机。

  (李记 来源: 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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