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察打死人的未竟之问 重庆时报 10月17日 作者 李晓亮
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月11日晚发生的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据了解,这6人均为警察。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22岁的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新华网 10月13日)
[重庆时报一评]
13日,黑龙江电视台播放了一段现场监控录像;16日,我们能在网上找到一段更为完整的视频资料,从中可以发现林松岭曾有数次暴力挑衅行为;另外,其中3名当事人披露了当晚斗殴事件的细节。这时,舆论风向开始转变,由几乎一边倒痛斥警察,转为不少人认为死者的行为也有激化矛盾的嫌疑。这种转变,同样值得我们关注。
诚然,我们承认死者确有些挑衅行为,也看到当事警察起初存在一定的克制。但真正的克制,应该是指法律信仰下的自我约制。当时情形下,作为接受过司法训练的执法者,遇到挑衅,第一反应理应是报警,而非以暴制暴。否则,会否让人感觉,这是一种暴力崇拜下的惯性反应呢?
以目前的信息,公众很难完整还原那天晚上夜幕下的罪恶。只是,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必须有人负责。在信息不完整,案情不明的情况下,公众的疑问也不会完全消散,争议还会继续。
在视频发布后,现在舆论导向有所转变,但转变是建立在目前掌握的信息基础上的。有网民就此提出疑问,现在的信息是否完整,两段视频有没有被人故意剪辑处理?还有网友质疑,从监控视频来看,警察为何驾驶无牌车?当时车速是否过快,是否存在酒后驾车?而那6名警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坊间也存在着激烈争议。
对于林松岭的尸检,警方称,死者家属希望寻找具有法律效力、值得信任的司法机构进行尸检,或接受全程监督。这其实也代表了一些网友的看法。相比尸检,负责案件调查的专案组,仍是当地公安局,未能实现“异地办案”,多少有些遗憾。我们也希望,能及时引进权威、独立的第三方作为仲裁,在公众和仲裁方的监督下,使案件调查审理实现最大的公平与公正。
当然,种种疑问和争议,也不是公众的刻意刁难,而是源于追寻真相的原始冲动。公众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只希望警方办案遵循程序正义,尊重我们的知情权,提供出具体而完整的信息。只要信息完整,人人都会有理性而独立的思考,只要信息公开透明,真相就会尽快被最大程度地还原。
周正龙案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教训,我们当然希望看到林松岭案中,警方能引以为鉴,全面迅速地公布信息,让公众在独立判断中走近真相,并由此触摸司法公正的灵魂。
[快报再评]
死者林松岭是否知道对方身份是警察,是否有恃无恐说过“你知不知道我舅舅是谁”并不重要,他拿水泥块将警察齐新的头部拍出血,导致斗殴激化,他肯定是有过错的。然而无论如何,他不该死——正是他的死,使此案成为重案,六名警察被刑拘。据称这些警察还是“素质不错”的,有几位是政工和法制干部。可是他们难道不懂警察使用武力的必要限度止于“制服”?撇开这起案件当事双方特殊的身份(受过武力专业训练的警察与身强体壮的体院学生),放到更广泛的社会背景来看,这不过是当下存在的社会暴戾症候群(综合征)的一个点状表现。日常生活中的这种暴戾之气,像无所不在的大气污染和水源污染影响我们的生活质量,更令人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