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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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审批新政难让公众放心
· “宿舍变闺房”
关乎大学理念
· 法学专家受聘城管,走两步看看
· 别抱太大希望
· 谨防流于形式
· 对法学专家介入城管执法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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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10 月 10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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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学专家介入城管执法乐观其成
  法学专家到底应该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扮演何种角色、起到什么作用?其实,从专家们被赋予的九项职责中便可看出,法学专家在其中扮演的是一个“理性法庭”的角色,起的是一种以专业品质涵养、督促城管合法合理执法的作用。

  现行约束城管执法工作的行政规章,无不是各地城管机构“自我立法”的结果。在城管机构“自我许可”建章立制的过程中,有内在的动力以执法效率牺牲执法正义,更甚而明显与上位法相冲突而不自知抑或根本置之不理、我行我素。于是,法学专家介入城管执法可通过专业眼光搜寻并清除存在于现行城管制度中的那些有悖法治原则的条款,使之合宪合法合情合理,为具体的执法行为题写指南。

  不仅如此,因执法现实纷繁复杂,规制城管执法工作的行政规章难免存有暗点,此时,就需法学专家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我在场”也就是法律在场的形式,对每一起执法案例进行“专家会诊”,避免由于执法不当造成行政侵害。此次,北京城管机构开放权力闸门,将法学专家引入具体案例行政处理的讨论程序,从事前而不是事后保证专家意见的话语权,对于行政处罚无疑能起到理性和建设性的积极作用。张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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