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多年前郭富城来长沙开演唱会,一个女的疯狂扑上去抱住他就亲嘴,而这一切还是在她男朋友眼皮底下发生的。大牌明星们虽然公开场合总是一副无比“亲民”的模样,私下里却几乎无一不是视粉丝为寇仇的。当初一群男男女女为了一睹黎明的风采,捧着鲜花在他下榻的酒店门口苦等了四五个小时,好不容易盼来了这“黎天王”的座骑,谁知道墨镜黑衣的保镖们一下车就一顿猛推,黎明在保镖们的簇拥下扬长而去,自始至终都没有正眼看别人一下。
我最深恶痛绝的是“粉丝”,这个由英文音译而来却附加了强烈“中国特色”的词汇,包含着太多自虐的意味。我一度感到困惑的是:为什么媒体这样津津乐道于那些明显违背做人常识的追星故事呢?比如浓墨重彩地渲染某男某女多年来搜集关于某明星的所有唱片和纪念品,某女宣布非明星不嫁,某男要隆一个明星鼻子……
好在一个做娱记的学生帮我解开了谜团。她说你以为这些故事都是我们采写的啊?其实很多都是明星背后的“推手”公司所提供的。比如署名为她采写的某“钢琴王子”的长篇专访,其实她根本没写一个字,人家甚至不允许记者单独采访,所有的文字材料都出自那个公司。比如美国总统、英国女王是他的粉丝啦什么的,就根本无处查证也无需查证。
对待名人明星,我们这个社会最欠缺的一个基本常识就是平等理念。他是一个优秀歌手,我是一个真心听众;他是一个体育健将,我是一个热情观众;他是一个杰出作家,我是一个忠实读者。如此而已,何必要用“粉丝”这个恶俗不堪的词汇来玷污彼此之间平等美好的关系呢!魏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