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人:王府大街某西餐馆主厨老王
求助内容:我在这家餐馆工作了两年,今年5月底,我被老板“请回家”。6月初,我要求老板支付5月的薪水。可是老板却说,我烧菜口味不好,上个月多次被客人投诉,所以钱都扣光了。这也太没道理了吧?
工作服成了唯一证物
老王满肚子委屈,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了这么多扣钱的条款,工作两年从没听说过。再说了,我当主厨两年,烧菜的口味一直都没变,以前可没见到这样扣薪水啊!”老王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最初,让老王烦心的是,必须要有东西证明他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虽然老王是这家餐馆的老员工,但他一直没与餐馆签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薪水都是现金支付,连工资条都没有。老王解释,“以前老板很器重我,我以为老板肯定不会坑我。因此也就一直没提劳动合同的事情。”
好在,老王翻遍了家里的橱柜,终于找到了一件工作服,这件衣服上印着自己名字的汉语拼音。他很庆幸,“还好没把这衣服扔了,不然我还真没办法证明自己是给谁打工的!”
眼看公司就要注销了
虽然证据关过了,可更烦心的事来了——原单位正在申请注销。
6月16日,老王来到白下区劳动监察大队;6月20日,他在白下区仲裁委员会正式填写了材料;9月初,他得到通知,原公司已经在地税局完成注销。老王心里一惊,“难道钱要不回来了?”他担心自己的仲裁结果还没出来,公司就抢先一步完成注销手续了。他忧心忡忡地说,“要快啊!不然这笔钱就要成‘无头债’了,找谁要去呢?”
老王立即赶到工商部门查询,好在公司在工商部门的档案尚未注销。天豪律师事务所的史律师答应无偿给予老王法律援助,他安慰老王,“只要工商部门的档案还没注销,就还有讨回薪水的希望!目前最重要的就是争取时间。”
即使有律师的帮助,讨薪也不容易。等待了近3个月,老王终于领到白下区仲裁委员会的开庭通知,上面的开庭日期是“2008年12月1日”。老王纳闷了,“再拖下去原公司就注销啦,仲裁怎么要将近半年才能有结果啊?”
实在等不及劳动仲裁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白下区仲裁办孙主任。他也满腹苦水,“拖这么久时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仲裁案件激增,白下区仲裁委员会接到的案件去年约500件,今年至今已接到约1400件。孙主任无奈地说,“今年我们进了8个人,但这些人也要有个适应上手的过程,不是上来就能高效工作的。”
目前,白下区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已经放弃了周六周日的休假,除了中秋、国庆这样的长假,仲裁委员会每天都在开庭审理案件。虽然已经全负荷运转,但还是有大量的案件积压下来,白下区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日程已经排到了明年年初。
孙主任说,“劳动合同法让大家的维权意识提高了,现在暂时的案件积压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现象,明年应该会好很多。”
直接上法院,行不通
既然等不及仲裁结果,老王决定直接上法院起诉原公司,他仍没放弃希望,“没仲裁结果也不要紧,只要在公司注销前把官司打赢,那也能讨回钱。”
可是在法院老王又遇到了新的麻烦。当史律师陪着他来到白下区人民法院时,工作人员拒绝立案,并告诉他们,应当先有仲裁结果,法院才能受理。
老王维权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老王苦笑道,“现在只好耐心等仲裁结果,希望原公司不要太快注销。”
见习记者 是钟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