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思想之曹林专栏】
房市低迷,不仅开发商着急上火,又以“房价只是俯卧撑”自慰,又是集体拜见“猪坚强”,其实地方政府也很上心,许多地方都放松了调控开始将救市提上日程——然而吃惯了暴利的开发商还嫌政府的救市力度不够,于是撺掇其利益代言人中房协给国务院有关领导提交了一份建议:改变目前“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改为“适度控制”。具体政策包括允许地方政府自行救市、降低房地产交易有关税率、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等等。
(9月2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舆论顿时一阵狂轰,纷纷质问“中房协代表谁的利益”——言下之意是“怎么不代表千万房奴的利益”。这个问题问得实在脑残,人家中房协从开发商那儿又吃又拿的,当然要帮开发商说话,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表达一下利益诉求并无不妥。正如今年两会上政协委员张茵代表企业利益提交提案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样,这种表达非常正当。在许多发达国家,这种利益群体向决策者施压的现象非常普遍,每到议员开会的时候,议会走廊上到处都是各种类型的游说团体。
相比过去,中房协上书甚至能体现出一种进步。因为过去房产商影响政府决策往往是很隐蔽的,人们根本看不到。典型如学者孙立平所说的,当年央行出台旨在严控开发贷款的121文件,就因为商人瞒着公众向政府施压而遭搁浅。公众不知情,自然也就无法平等参与博弈,也不知道开发商采取了哪些手段俘获了权力——而如今这种利益施压变得越来越透明了,利益集团不会刻意遮掩,政府会坦然公开,公众能迅速看得到。一透明就好办,一来大家都在法律框架中采取正当手段,二来可以平等地博弈,你开发商可以通过中房协上书,公众可以通过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影响决策。
问题正出在这里,正像两会时张茵提案引起的公共话题:张茵能代表商人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谁来代表工人在两会上反驳张茵呢?公众在住房消费上的利益代言人在哪里?
媒体吗?很难,舆论毕竟是一种软的力量。消费者协会吗?连日常那些买到假货之类的小事都难以帮消费者维权,更别指望住房这么大的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吗?许多代表委员本身就是开发商,你说他们会代表谁的利益。专家学者吗?开发商能给学者很高的代言费和出场费,虚空的公众能吗?那只能是千万个房奴自己联合起来了——可开发商联合起来很容易,而匿名分散在市场中的亿万消费者则很难联合,各有各的利益,难以坐在一起形成利益共识,集体行动的成本太高了。弱势、分散的消费者根本没有像“中房协”这样强势的利益代言者。
更何况在利益驱动下,很多地方政府天然地就坐在房地产商一边:一方面因为开发商有实力俘获权力,另一方面因为楼市的繁荣有利于官员的政绩,无论是从卖地财政还是GDP数字看都是如此。所以在这种利益格局中,即使没有中房协的上书和开发商的叫嚷,地方政府都会主动地迎合开发商的利益而放松对楼市的调控。又没有强势的利益代言人,很多地方政府又选择站在开发商一边,所以大家看到“中房协上书国务院”这样的新闻时,才会产生如此大的焦虑。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编辑)
利益表达并没有“原罪”
■第二落点
我能够理解消费者的愤怒,但在现代社会,即使是由行业利益代表者所组成的压力团体,其参与决策的努力也没必要全面否定,兼听则明、侧听则暗,多一种声音会给理性多一个机会。
对于国外立法中压力团体的作用,我们耳熟能详。但对于我国的利益团体,我们却总是抱着警惕的态度,认为出于自身利益而向决策者施压是不恰当、不道德的,而那些即使为了小团体利益存在的团体,也不敢打起维护自身利益的大旗,总是千方百计地打起公益的幌子。
利益分化使得不同的利益群体都有着利益表达的需要,而利益团体表达机制在公开场合又受到价值判断的限制,于是利益团体就只能依据潜规则来影响决策,极易形成道貌岸然实际却又各怀鬼胎各使暗招的局面,于是前段时间就有了特定利益群体行贿决策者暗中影响部门法规制定的新闻。
这一切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忽视不同利益群体表达意愿与参与决策的需要,我们也不应该否认人们拥有参与和表达的权利。我们不应该反对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群体对于决策的参与,应该以理性的态度看待不同利益群体,认真对待利益集团间的博弈,从而使得社会在妥协中走向和谐。
当然,中房协代表着开发商的利益,而开发商也有着暴利的恶名,但只要中房协是透明地参与决策,这就是值得尊重的,所有的人都有参与决策表达利益的权利,中房协也不例外。
我承认,表达的机会并不平等,但这并不是堵死中房协的理由,中房协并没有剥夺利益相对者的表达权,迫切的问题其实是,消费者的表达权如何强大起来?(邹云翔)
上书求救
不如降价自救
■第三只眼
中房协建议的用意十分明显,即假借帮部分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为由,试图让政府放松对二套房贷款的限制,来达到继续鼓励部分人炒卖房屋从而推高房价的目的,并由此实现开发商利益与金融安全更紧密的捆绑,来要挟政府无限“确保”其暴利。假如中房协有关放松贷款限制的建议得到采纳,房屋炒卖将再度反弹,楼市泡沫会越吹越大,最后,开发商的利益是保住了,但银行的房贷风险系数却大大提高,最终可能将国民经济与金融机构推向越来越危险的境地,政府有关部门不能不对此保持高度警惕。
众所周知,当前房地产成交量的持续大幅滑坡,根源在于房价远远突破公众承受能力底线,人们无奈选择以脚投票。也正因如此,只要房价远超公众消费能力的现状不能得到改变,无论外围的调控如何开展与进行,对于开发商利益的挽回而言,都将是无力回天。正如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所指出的,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问题出在开发商身上,是开发商没有认清市场形势作出了错误判断。
当前开发商不应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与其不切实际地试图改变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如把房价降到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公众消费能力相适应的程度。唯有如此,消费信心才可能得以逐渐挽回,开发商也才能在更多人实现安居梦想的同时,挽救自己的命运。房价降到与民众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程度,人们才能从畸高房价的重压下解脱出来,消费其他商品的能力才能得到释放。在当前形势下,放弃暴利幻想,奉行薄利多销政策,是开发商能够实现自我拯救的最合理选择。(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