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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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苛求蔡教授与网友的观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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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1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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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为何把魏文华遗忘
  ↓中国青年报

  9月12日 作者:贺方

  9月1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张伟撰文呼吁“请不要忘记魏文华”,因为“8月22日,魏文华一案(即湖北天门城管打死人事件)悄然开庭。前一天,他的弟弟魏文中打来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电话里,他声音疲惫,央请我联系几家媒体,因为‘当时关注的媒体,现在都联系不到了’”。(《中国青年报》9月10日)

  [中青一评]

  我们不可能要求新闻总是在重点关注一些“旧闻”,在这个新闻随时发生的时代,新闻总会老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新闻就不应该持续地关注那些对社会发展具有推动力的事件、那些悲天悯人的事情,也不意味着媒体从来都是“喜新厌旧”、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可言,而是说,对于新闻报道来说,即便是一件再有价值的事件,从被报道的那一刻起,它就面临着关注度“边际效应”递减的命运。

  或者说,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只能体现在将那些丑恶的现象暴露在阳光之下,至于说丑恶被曝光后能否迅速得到纠正,已经超出了媒体的职责和能力范围。以魏文华事件为例,在媒体曝光之后,应该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按照自己的职责划分,来推进事件的进展,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受害者的心灵得到慰藉。

  每个正常运转的社会中,总会有一套完备的机制,这样的机制虽然不能保证除恶务尽,但却能够保证“恶的事件”发生后,社会一连串的纠错机制迅速启动,将“恶”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媒体只是这个庞大社会机制上的一个环节,如果它不去履行自己的职责,整个机制的运转就会出现问题。但反过来讲,如果整个机制的运转仅仅依靠媒体,这样的机制是不健全的,是注定无法正常运转下去的。

  这样的机制就是公民的权利保护规则和程序。新闻总会老去,但只要有法治作担保,公民的权利保障就会“历久弥新”,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淡忘或者过时。一个真正良性运转的社会,应该是当有一天我们突然回忆起曾经轰动一时的某某事件时,发现它已经走上或者走完“完善解决”的过程。

  [快报再评]

  “公众为何把魏文华遗忘”,这个问题提得有些怪。评论作者的回答是新闻媒体不可能也不应该关注旧闻,也就是说,公众把魏文华遗忘是很正常的。何况,中国的大新闻层出不穷,总有众人揪心的事不断发生。

  魏文华之所以又被提起,呼吁人们不要忘记他,那是他的家人认为没有讨到公道,而这个公道只有在媒体(即公众)注视之下才能讨到。这就是很不正常的。所以本文的标题应当是《我们为何还不能忘记魏文华?》应当关注的是有主持社会公正责任的司法部门,让他们的作为接受媒体和公众的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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