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请帮我们与危险保持距离
· “终身问责”应该是种权力文化
· “自由裁量权”应该能小则小
· “终身问责”逼着法官好好审案
· 想过没有?反腐可以推进节能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9 月 12 日 星期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请帮我们与危险保持距离
  ■热点纵论

  9月10日,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宣布,成立国务院山西临汾新塔矿业公司“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截至10日17时,已有128人在事故中遇难。据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非法矿主违法生产、尾矿库超储导致溃坝引起的。

  (9月11日《现代快报》)

  128人从此在污浊的泥浆中永失一切,更令人痛心的是,这一切原本是可以不发生的。

  尾矿库,基本上可以看作一个存放泥浆、矿渣和水的水库,堤坝一旦溃决,下游的集市、村庄、人员、牲畜,会马上面临灭顶之灾,这也正是此次新塔尾矿库溃坝事故展露在人们面前的恐怖场景。在国际灾害事故排名中,尾矿库危害列在第18位。国家安监局、环保部有明确规定,尾矿库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但遗憾的是,此次被泥石流袭击的集贸市场和村庄,距离塔山尾矿库都仅有一公里。那些遇难者无从决定自己与危险的距离,但那些规划和开掘矿山的人,理应知道这一切。

  说到监管,如果正常的监管真的存在,那么非法生产首先就不会发生,更不会产生超储溃坝的恶果。据悉,襄汾县有关部门已经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但这一切已经晚了,溃坝灾难的发生表明,当地政府的监管并没有到位。实际上,即便那是一座业已废弃的矿山,只要尾矿库这样的危险因素存在,政府就必须担负起监管并确保安全的职责。

  关于安全生产,我们并不缺少制度,甚至不缺少经验和教训。缺少的只是警醒,这恰恰是道义上的责任,也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灾难吞噬生命,因此让人倍感痛切。但我们无法对自然抱怨,因为人是这一切要素的主导者。由于一些人的疏忽,甚至是更为严重的渎职,灾难的阴影才就此生成。他们固然将为此负责,但已然挽回不了128个生命中的任何一个。严守制度,追究责任,这当然是破解矿难的通常路径。但是,怀有一份对于生命的敬畏,一份对于自然的敬畏,这才应当是所有动力的起点。

  (周东飞)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