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突击债务重组将被念“紧箍咒”。昨日举办的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08年度CFO论坛上传出消息,财政部近期将出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对通过关联方豁免债务等方式实现的债务重组收益作出约束性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周勤业在此次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指出,在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收益直接计入利润表客观地成为少数ST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保牌”手段。2007年年报显示,沪市有20家公司在扣除债务重组收益后由盈转亏;债务重组收益绝对数前10位公司全部为ST公司,这10家公司中扣除债务重组收益后仍盈利的仅1家。周勤业为此表示,债务重组收益新规出台在即。
据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将于本周或下周出台,对债务重组收益等作出规定。快报记者 彭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