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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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秋雨老宅”其实就是笔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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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9 月 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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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老宅”其实就是笔生意
  今日视点

  余秋雨在浙江慈溪市桥头镇的老宅成为当地一个著名景点,据桥头镇文化站透露,经过他们艰苦的修缮,目前老宅内的陈设已完全恢复了余秋雨小时候的样子,而文化站正努力争取在最近让这幢老宅成为慈溪市文物保护单位。此举引来一些专家和网友的质疑,称余秋雨老宅“不够格”。

  (9月3日《青年报》)

  言必称“文化”的余先生虽然争议不断,但在文艺江湖里是很有名气的。不过,余大师究竟给我们这个时代奉献了什么样的文化,以及这个文化具有怎样的历史地位,目前谁也无法给出明确评判。桥头镇不遗余力地要让余宅成为文保单位,究竟是要保护什么样的文化?

  当然,这些不是当地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所在。读完报道可知,虽然余宅不具备申报文保单位的条件,但在当地政府的关照下,余宅成为慈溪市文保单位俨然是板上钉钉的事。他们如此热心,剥开文化的外衣,里子恐怕还是余秋雨这个文化符号所具有的市场开发价值。

  种种迹象表明,虽然余宅打的是“文化保护”旗号,但其实际运作准确说则属旅游开发范畴。当然,为了显得有品位,他们将余宅称为“文化景点”,他们的作为也就顺水推舟成为“文化旅游业”了。而为了产出的最大化,自然要尽其所能地利用种种手段为旅游产品添加金字招牌,以凝聚人气,招徕游人——余宅申报文保单位无疑属其中的一种。

  这样看来,余宅申报文保单位似乎不够厚道,不过和不少地方凭借虚无缥缈的神话、传说就大建景点,然后卖票收钱比起来,它还不算太拙劣与功利,毕竟还有余先生这么一个大活人经常在电视里纵论“文化苦旅”。既然是要卖票收钱,那么,如果大家不买账,就算余宅申报国家级文保单位,乃至世遗,又有什么用?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

  (修仰峰)

  恐怕还得文化评价说了算

  第二落点

  一幢老宅是否有资格成为文保单位无非看两点:其一,宅子本身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价值,从建筑到陈设都具有文化意义上的独特性和稀缺性;其二,宅子的主人是声名卓著的历史文化名人,其人其事总有着深刻的历史影响和民间认同。

  显而易见,余秋雨老宅本身在文化意义上根本无足轻重,如果说有价值那也是余秋雨先生一个人的价值。因此,余秋雨老宅能否成为文保单位的关键,只能仰仗余秋雨本人是否称得上历史文化名人。而这,又有赖于社会大众对他稳定的评价和认同。

  尽人皆知,余秋雨先生是文化名人。只是,言必称文化的余先生,不仅他的历史散文硬伤颇多、屡遭诟病,近几年被“祛魅”的趋势也是异常明显,隐现“一个人的背影”。短短几年时间,余先生就已暮气沉沉,所谓“历史文化名人”可否担当得起?文物专家们坦言,现在还很难判断余秋雨的历史贡献。这是审慎之言,也是一种诚实立场。置身这样一个几乎是批量制造名人的时代,名人的意味其实已今非昔比,红极一时然后湮没无闻的例子不知凡几,独领风骚别说数百年,就是数十年者亦是寥若晨星。如果把这些流星般名人的故居都申请成文物保护单位,那文物的价值未免也太过廉价?这绝不是我们对文化应有的保护立场,而是一种浮躁、功利、谄媚心态在文化领域的又一次现形。

  如果多年之后,事实证明余秋雨先生当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那他的老宅自然是无可争议的文物保护单位。现在去申请,未免行之过早了。

  (张强)

  经营城市搞得

  走火入魔了吧

  第三只眼

  经营城市搞得

  走火入魔了吧

  这些年,一些城市热衷于借名人的光环来扩大城市知名度,从而更好地发展旅游、扩大招商引资,于是出现了为“董永故里”、“李自成埋葬地”、甚至是无厘头的“孙悟空诞生地”而争得你死我活的新闻。如果说过去的争夺都仅限于已经故去的名人或虚无的神话人物,那么,余秋雨老宅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则将这一不正常的现象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城市已经等不得活着的名人去世了,也等不得他们的历史贡献被学术界盖棺定论了——这是何其浮躁?

  正如新闻中提到的,“目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人旧居,名人大多已不在世,而且名人的历史地位早已奠定。”而余秋雨目前不过是一个被广为争议的文化名人,他的历史贡献有多少,至少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学术观点——或许他的贡献问题还根本没达到学术探讨的层次,对于这样的文化名人,他的老宅有多少文物价值?更让我担忧的是,这样的申报会不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各地都搞名人故居工程,你申报余秋雨老宅,我申报易中天旧居,你申报文化名人,我申报体育明星,没有名人的城市,挖空心思,或许还能考证出当地为某名人配偶出生地。一言以蔽之,如果我们的城市遍布的是“余秋雨”、“易中天”、“于丹”等人的文物保护单位,恐怕不是文化事业的繁荣,而是一种把关不严的泛滥。(徐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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