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投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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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鲁教授抛万亿退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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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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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刻意打压房地产市场”,江苏一些专家认为
房企限贷令是重申老规定
  “央行银监会联发房企限贷令”追踪报道

  日前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下半年房地产信贷放松的可能性被推翻了。不过,记者昨日采访了南京金融界、房地产界的多位专家,他们均认为这次通知并未出台实质性信贷紧缩的政策,只是重申了一些规定,所以房地产业不会因此“雪上加霜”。

  都是老规定,容易被“误读”

  “很多规定都是老调重弹。”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认为,这个《通知》不能看作是央行、银监会对房地产市场进一步紧缩的“利剑”。比如,通知中要求“对国土资源部门认定的建设用地闲置2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禁止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或以此类项目建设用地作为抵押物的各类贷款”,这个规定就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土地闲置两年,国土部门就将地块无偿收回了,开发商还怎么靠地贷款呢?

  张辉说,现在央行的通知只能看作是再次重申一些规定,并不是一些媒体所说的是“一次最严厉的金融调控措施”,这个通知在现在的楼市背景下发文,容易被“误读”,应该客观看待。

  江苏省一国有银行负责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负责人称,这次通知中的很多规定,早两年央行的各种规定中早就限定了,银行早就在执行。

  不能贷款买地?开发商有“化解术”

  不过,对于“禁止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专门用于缴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贷款”的规定,业内对银行能否执行到位还存在争议。

  江苏一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称:“现在对开发商发放的开发贷款,全部要明确用途的,买材料、付工程款,绝对不能拿去买地。而且我们银行还会监控开发商的账户,如果他们把贷款划转到账户上买地,我们一定会发现的。”

  不过,一名刚从某房产开发公司“撤退”的营销副总透露说,开发商拿地利用贷款支付出让金,肯定不是以出让的地块作抵押来贷款支付,因为现在国土部门要求开发商在拿地之后,必须在全部交纳完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才能颁发“土地证”,而不是“分割办证”,这样开发商在银行贷款必须有“土地证”才能抵押贷款。该人士表示,银行确实对贷款资金流向有监管,明确不能用贷款来支付土地出让金。但开发商有自己一套“套贷款买地”的“手段”:随便找个其他理由贷款,这个贷款流向一个所谓的“关联公司”,这个公司和开发公司有业务往来,做“空头交易”,然后到银行“套贷款”,“关联公司”就是专门为了用贷款买地而设置的,银行怎么去查呢?

  快报记者 尹晓波 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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