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4版:民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实习生“白干”5个月
· 两民工疏通窨井中毒身亡
· 厨师讨薪 想打官司却找不到老板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08 年 8 月 29 日 星期
上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两民工疏通窨井中毒身亡
施工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通讯员 雨检 记者 李梦雅

  发自雨花台区检察院

  

  上海某公司有排水管道养护维修和检测的资质,但是他们在南京施工时却招了一帮没有受过任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工人。开工第二天,一名工人就因吸入硫化氢晕倒在井内,另一名工人为了救人,贸然下井,最终两人全部死亡。

  近日,现场施工负责人毛兵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雨花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开工第二天就中毒

  今年6月5日,上海某公司根据合约疏通雨花台区一处排水管道,现场施工负责人就是毛兵。当天下午7点左右,包亮等几人来到现场,负责疏通其中一口窨井。

  到了6月6日5点左右,工友阿强见水泵吸入口有很多污秽物,就穿上防护衣,二话不说徒手爬下三米深的井。“井下怎么样?”包亮问道。“没事!”这是阿强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没过多久,他就瘫软跌倒了。包亮再次跟阿强对话时,才发现井下没有任何反应。

  “出事了!”包亮不顾井下飘来的刺鼻味道,马上顺着绳子滑下去救人。另一个工友忙过来阻止他,此时包亮手一抖就摔下井去,再也没有反应了。

  没经过培训酿悲剧

  “中毒了,救命啊!”工友大声呼救。毛兵很快赶到了现场,并叫来了潜水员,十几分钟后,两人被救上来了,但因吸入硫化氢等有害物质时间过长而死亡。

  毛兵对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按照程序,他必须安排指挥人员在现场,工人在下井前必须对井下的气体进行检测,确保无害后才能下井。同时,工人下井必须穿上防护衣,系上安全绳,上面必须有至少两个工人在监护,以防止万一发生危险。

  这些措施,毛兵这支队伍都没做到,而且工人们没有下井资质,包亮等人没受过任何培训,大家甚至连气体检测仪都不知道怎么用。

  死者家属获巨额赔偿

  包亮今年40岁,出事前一个星期才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他这一走,留下了一个17岁的儿子和一个15岁的女儿。而30岁的阿强生有4个孩子,最大的孩子9岁,最小的刚满1岁。

  上海公司分别跟他们的亲属签订了工伤事故死亡处理协议书,赔偿包亮家人近50万,赔偿给阿强家人近40万。

  虽然公司已经赔偿了他们的死亡损失,但是考虑到毛兵放任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不安排人在现场指导,为施工埋下了隐患,同时,他安排没有经过培训也没有上岗资质的工人上岗,导致意外的发生,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所以司法机关还是追究了毛兵的刑事责任。

  近日,他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正在雨花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中。

  (文中人物系化名)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