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中国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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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1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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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办理方式有变
贫困大学生请去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昨天,江苏省出台有关贫困大学生助学政策,下周一,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们就可以开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而外省在江苏上学的学生也可以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或其家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方式解决学费难题。

  办理方式出现变化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新变化是办理方式发生变化,原来是由国家开发银行委托农村金融机构办理,今年是在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8月18日开始办理,今年江苏准备了4亿元额度,可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们应贷尽贷。

  还可拨打电话: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5-83335173、83335573;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025-83273877;或上网:http://www.ec.js.edu.cn/查询详情。

  新生老生均可借款

  江苏省籍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含2008年录取的新生),符合贷款条件的均可向所在学校(新生向所在高中,老生向所在大学)申请生源地贷款,并取得学校出具的贷款证明。生源地贷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内、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等。

  每年最高贷款6000元

  生源地贷款仅限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多不超过6000元。生源地贷款的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支付,毕业以后(毕业当年9月1日起)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生源地贷款的期限,按贷款时至毕业的年限加10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4年。

  合同回执寄返很重要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如遇特殊情况,应主动与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联系。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合同所附回执是合同项下的重要凭证,尽量采用挂号信邮寄。

  多种方式资助贫困生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江苏省内高校已建立了以“奖、贷、助、勤、补、减”为主要内容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每所高校几乎都设有名目繁多的奖学金;还有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可在报到后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众多高校都设有各种勤工助学的岗位,如图书馆、食堂等;政府和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困难补助,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比如,学生家庭突遭变故等情况;对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的高校还采取减免学杂费的方式。快报记者 黄艳 谢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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