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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8 月 6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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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购房团被指违法,谁的尴尬?
  ■热点纵论

  深圳万人购房团自面世的那天起,就被涂抹上了娱乐色彩,是得偿其愿还是半路夭折,是成为民间突围的标本还是沦为自愚愚人的闹剧,人们静观其变。就在这个关节,一名律师的说法让人顿生悲戚之感。

  广东律师金焰认为,邹涛的“万人住房团购”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并且长时间存在的组织,这样的组织不登记就属于违法行为。另外,金焰认为,团购可能导致市民资料外泄。邹涛购房团,没有提供任何可供监督的信息,其真实性令人怀疑。

  (8月5日《新京报》)

  就购房团不登记就属于违法而言,金律师所指非虚,叫停“万人住房团购”完全师出有名。历史总有陈迹可循。犹记得当年个人集资建房风生水起时,温州一起个案因其启动迅速、手续健全而为人推崇,甚至被描摹成个人集资建房的标本。其最引人注目的关键一条是,他们顺利拿到了地。谈到为何能拿到地,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牵头人赵智强坦言:主要得益于市场营销协会的社团组织背景、当地便捷的融资渠道。这段话透露出许多耐人寻味的信号,如果没有市场营销协会的社团组织背景,即便融资渠道再便捷,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徒唤奈何吧。

  前车之鉴,犹未远矣。深圳万人购房团到底能走多远,实在令人不敢乐观。毕竟,没有合法社团的依恃,徒有匹夫之勇,只会死得很难看。其实,任何民间组织,只要引领得当,总会裨益无穷,此次抗震救灾中的民间组织就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在楼市暴利中突围固然是购房团的最大使命,但能否实现另一层突围,即得到一个合法的名分,则真正决定着购房团们的未来命运。不管如何,万人购房团被指违法,绝不只是购房人的尴尬。(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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