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玄法 记者 马乐乐)物业趁业主不在家,将业主种在公共绿地上的两棵树给砍了。业主把物业公司告上法院,索赔2000元。
张先生家住玄武区康定里小区的一楼,他说小区的绿地上原先有些花草,但后来都枯死了。4年前他在绿地上种下了两棵北京磨盘柿树,长得不错。今年6月19日他外出归来,发现树被砍掉了,一打听才知道是物业干的。他非常气愤:“连个招呼都没打就给我砍了!”
物业公司说,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内的绿地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并不能随意侵占。“小区有些业主在绿地上栽树、种菜、养鸡,严重影响了小区的环境,我们根据业委会的授权,对小区里的绿地进行清理,砍树也是合法的。”物业还透露,早就与张先生交涉过,让他把树移走,但他一直没有行动。
张先生否认物业和他交涉过。他说,要他移走树,他完全可以照办,但是物业直接砍树让他不能理解。由于交涉无果,他将物业告上了玄武区法院孝陵卫法庭,索赔20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