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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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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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载?我只是不认识路
的哥被罚500元,状告市政公用局
  “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拒载,也没有拒载,凭什么认定我拒载?”孔维铭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他是一名的哥,今年3月27日被认定为拒载,随即遭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他觉得冤枉,把市政公用局给告了,一审败诉后,他提出上诉。昨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不认识路 的哥犯难

  “3月27日上午9点20分左右,我正在机场排队等客,轮到我时,两个女乘客说要去莱茵东郡。”孔维铭说:“我是东北人,来南京时间不长,没听过这个地名,在哪个区都不知道,就跟她们解释了一下。那两个女的说,她们是外地人,也不知道怎么走。就下了车,想换乘另一辆。这时,管理人员过来了,说排到我了,她们就得坐我这辆,不然就去乘坐机场大巴。”

  两名乘客不清楚管理制度,有点不高兴,去找管理员的领导交涉。在此期间,经管理员询问,有的哥说出了去莱茵东郡的线路。管理员随即过来问孔维铭:“知不知道江宁?”老孔说知道,“他又问我知不知道机场高速有个出口。我说知道,然后他就说:‘那你就带她们走吧。’”

  “后来,那两个女的从领导办公室出来,再次问我知不知道莱茵东郡怎么走?”老孔说,“出了机场高速那个出口再怎么走就不知道了。”

  被认定拒载 的哥起诉

  孔维铭正准备送两名乘客走时,一名工作人员叫住了他,“他让我送完客人,到他的办公室去一趟。我认为,是乘客先前和他们起了争执,跟我没什么关系,凭什么叫我回来呢?”孔维铭说,当时他就回了一句,“要有事请现在说,我不可能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后再回来,因为路太远。”

  “这工作人员马上就说,你别走了,到办公室开单子。”就这样,孔维铭在办公室里领到了一张拒载单,并被按要求做了一份材料。

  “凭什么处罚我?我又没有拒载。”4月2日,孔维铭到客管处投诉处理中心反映此事。老孔说,接待人员让他回去等一等,说要了解情况。

  等了20多天,投诉处理中心于4月28日认定他拒载事实成立,决定罚款500元,并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为了讨个说法,孔维铭于5月7日到建邺区法院状告南京市市政公用局,要求撤销那份行政处罚决定。

  一审败诉 的哥不服

  市政公用局的说法和老孔不同:“当天上午,有两名女乘客投诉苏A91XXX出租车驾驶员拒载。经查实,孔维铭的行为属于营业时间内拒载,违反了《客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孔维铭的违法经营行为,我局有现场调查笔录、对原告的调查询问笔录、现场调度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证实。我局对原告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正确。”

  建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客运管理人员向孔维铭告知了行驶路线,但他仍对乘客表示不认识目的地,致使乘客换乘了其他车辆。被告据此认定原告的行为属拒载,并无不当。”最终,建邺法院判决:维持南京市市政公用局4月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

  老孔不服气,提出上诉。在昨天上午的庭审中,老孔一再重申,在整个事件中,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拒载的话,“我确实没有拒载。”

  通讯员 世砝

  快报记者 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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