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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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31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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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管理“少收费多服务”就对了
  ■公民发言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广州养犬将从以前的“高收费限养”转变为“规范养犬”,养犬管理费将大幅降低。

  (7月30日《新快报》)

  广州市从1997年就施行了养犬管理规定,当时提出:领取养犬许可证时应交登记费10000元。满一年后对犬只进行年审时应交年审费6000元。从多年的实施情况看,“高收费限养”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造成了大量无证犬。重新拟定养犬管理条例,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一种行政理念的转变。

  其实对犬只的管理难题在每个城市都不同程度存在,现在比较通行的做法是通过高收费来限制犬只的数量。这样的做法,已经被广州的实践证明了是行不通的——不仅会造成大量无证犬,而且也会带来管理上的巨大真空,进一步放大犬只伤人的危险。更为关键的是,如此粗糙的管理思维往往会被认为是“管理即收费”,引发人们强烈的抵触情绪。

  如果我们承认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养犬是一种权利,那么这种权利就应该是低障碍甚至无障碍的。而各地盛行的高收费管理模式,恰恰就是给养犬权利的实现设置了一条不合理的门槛。事实上,为市民提供养犬服务,也是相关部门的一项义务。但现在,政府部门的义务变成了养犬者缴纳天价管理费和登记费的义务,这是一种典型的责任转嫁。老实说,我实在想象不出管理一只犬为什么需要一两万元这么多费用,我更想不通,应该是相关部门的管理义务,到头来怎么会成了堂而皇之的收费理由。

  此次广州的政策调整,本质上好像是降低了养犬的门槛,其实更关键的则是相关部门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是管理者,更是服务者。一旦相关部门强化了自身的责任,规范养犬的政策实施起来就将变得更顺畅。广州的政策转身,已经给其他城市指明了方向。(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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