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透气,马自达车主把两侧车门都打开了,不料就此酿成了大祸。乘客杨光在车子转弯时突然摔出,脑袋着地。按照同车另一乘客的要求,车主并没有将他送到医院,而是丢在了路边。第二天下午,杨光在草丛中被发现时,已经奄奄一息,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为此,杨光家人将车主和同车乘客一起告上江宁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而这两名被告也同时因触犯刑律被判刑。
被人强行拉上车
杨光是贵州人,在南京打工多年。2006年的一天,他在一家路边摊吃饭。一顿饭吃了半天,老板想收摊,他却迟迟不肯走。老板没办法,喊朋友姜岗来摆平。半个小时后,满身酒味的姜岗来到了小摊,要将杨光轰走。
桌上还有菜,杨光硬要将菜吃完才走,两个人僵持不下。受人之托就要办事,姜岗见状就想来硬的。他叫来了一辆马自达,连哄带骗加威胁,将杨光推了上去。“我带你到牛头山去‘玩玩’!”姜岗说完自己也上了车。
天气很闷热,马自达车主为了让乘客透气,便将两边的车门打开了。几分钟后,车子拐了一个大弯,车主听到了“啪”的一声响,还以为车子出了什么问题,回头一看吓了一跳,只见杨光从车右门摔到地上,并在地上滚了几下。
车主慌忙停车查看,车上的另一个乘客姜岗却一点反应都没有,端坐在车内不肯下来。“他脑袋着地,还吐了,怎么办?”车主喊姜岗下车帮忙。令他郁闷的是,姜岗下车后不但拒绝提供帮助,还对着杨光的左腿踢了几下。见杨光没有一点反应,姜岗还要拿铁锹打他。车主吓得死死抱住姜岗,这才罢休。
被扔在路边 第二天死亡
看来,指望姜岗帮忙是不可能的了,车主只得一个人把杨光扶上车坐好。“不去山上了,还是把他送回到原来的地方吧!”姜岗说。
“我见那个人虽然不说话,但还有意识,以为他没受什么伤,就没有送他去医院,按照姜岗说的,把他送到先前吃饭的附近,丢在了路边。”车主说。第二天下午3点,已经失踪一天的杨光被人发现在不远处的草丛里,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公安局鉴定,杨光系颅脑损伤继发脑水肿、脑疝而死亡。
警方找到了车主和姜岗,两人承认杨光发生车祸后,他们没有施救。
车主和同车人领刑
就在车主和姜岗被检察机关公诉到法院的同时,杨光的老婆和他四岁的儿子将两人告上法院,要求两人赔偿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等。
“姜岗强行把杨光带上车,导致他从车上掉下来;姜岗和车主都有义务送杨光去医院,但他们都没这么做,所以他们有义务赔偿我们。”杨光的老婆说。
江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姜岗拦截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车主违法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根据两人在侵权中的行为性质和后果,姜岗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车主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并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姜岗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车主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光家属抚养费等费用共36万元。其中姜岗赔偿70%,车主赔偿30%。
(文中人物系化名)
通讯员 江研
快报记者 李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