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睿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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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对你的条款,但我誓死捍卫你的契约
· 谁家不是血汗钱
· 易中天的“房子门”
· 当文化痞子遇到商业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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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5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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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的“房子门”
  全世界每天都有人买房子,可很少有人因为买个房子就在媒体上闹出这么大响动的。从这个角度讲,易中天快赶上当初生孩子的张柏芝了。现在好,连卖红薯的都知道易中天这些年赚的钱都够买别墅了,据说还“赖”了人家十几万中介费!

  现在连好多住不起别墅的人在网上都分成两拨儿了:一拨儿是“挺易”的,认为房地产中介商都挺黑,易老师做得好,给所有买房的同学们出了口恶气;一拨儿是“挺中介”的,认为名人更不该不讲诚信。不过我倒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管“挺易”还是“挺中介”,大多数参加热评的网友,在没有得到正式的、权威的调查结果前,都把易中天坚决看作了是不付中介费的一方!也不知道这种判断的根据何来,总不至于是根据《易中天品三国》吧。

  与此同时,在相关的报道中,有两个当事人的细节耐人寻味:一是易中天说自己没过河拆桥,是房主不太想卖,后来是托朋友说和,最终才成了交;另一个是找易中天要中介费的不是原来带他看房的那家公司,而是另一与该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中介公司。如果这两个披露的情节确实来自双方的表述,那至少目前,争执双方的屁股都有些不干净:

  易中天的漏洞是说原房主当初不太想卖房,但没说为什么“不想卖”。既然房子是在中介公司挂了号,那显然还是打算卖的,否则也不会允许中介带人上门看房。如果是因为价格分歧,那这与中介没关系。再说最终房子也还是买成了,硬说跟中介没关系,这不太说得通。还有,如果真与中介无关,易中天干吗还要去付五千块钱“信息费”呢,是献爱心吗?

  中介的漏洞是自己不出头,却让“关联公司”出面寻老易的晦气!“关联公司”再有理,毕竟也不是当事人。这就有些像兄弟在外面受了欺负,哥哥出面报复一样。虽是亲哥俩,但轮到进局子,却是要各担各的责任的。再说,去人家门口拉横幅示威,这本身也是影响市容、交通或违反治安条例的事吧。

  所以,这十几万块的“中介费”到底该不该给,自有说理的地方。易先生会不会因媒体曝光而气愤、甚至觉得委屈,我觉得有这个可能。但谁让他已经成了“名人”呢。“名”既可以给人带来财运,也会带来舆论的监督,有时还可能会是误解、苛责。

  不过我最想说的还是,“房子门”不是易中天和厦门的那两个中介公司所单独面对的烦恼,全中国买卖二手房的穷人、富人、中介,都需要尽可能提高做人的档次。

  徐江:作家。著有随笔集《爱钱的请举手》、批评集《十作家批判书》《十诗人批判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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