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版: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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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24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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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到期 员工被公司“转包”
和新东家签新合同,员工担心是变相裁员
  投诉人:朗光电子有限公司部分员工

  投诉内容:我们在朗光电子工作三四年了,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公司竟强迫我们和另外一家公司签订新合同!

  80多名员工更换东家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位于江宁开发区燕湖路的朗光电子有限公司,上百名女工在大门口等“说法”。女工们称,她们都是车间操作工,本周一,公司突然张贴通知,要求83名员工立即转到“南京点面光电公司”上班。通知一出,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换公司算怎么回事?”员工们说,合同明年才到期,可是公司却通过强硬的方式“逼”部分人重签了一份合同,合同甲方变成了“点面”,合同时间也从2008年6月起计算。

  记者了解到,其实点面光电和朗光电子就在一处地方,不过一家在二楼,一家在三楼,而且两公司的法人代表还是父子关系。“我们要是不去新公司,在原公司估计也干不下去。人事部主任说了,我们在朗光电子可以照样打卡,但还是会算旷工,他们的态度令人难以接受!”

  据员工称,83人中包括几位哺乳期和妊娠期的妇女。

  工人担心是变相裁员

  员工们说,公司的二百多名女工都要转到点面光电,她们担心,公司这样做是为裁员做准备。

  “以前公司效益好,我们加班都是任劳任怨,有时一天上班十七八个小时。”员工说,大家为公司付出很多,如果有一天离厂,她们要向公司主张这些超时加班费,而签了新合同,就等于废止以前的合同,工龄和加班权益可能都无从追讨了。

  朗光:操作失误

  朗光电子的潘姓副总表示,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只是没有处理好,导致了现在的局面。

  潘总称,朗光电子主要生产冷阴极荧光灯,但近来业务下滑,为此公司才成立了全资子公司点面光电,转产触摸屏。此前公司已经在内部张贴招聘启事,员工愿意到新公司上班的,可以安排转岗,并适当降低招聘要求。

  潘总说,他们咨询过律师,律师说内部单位转岗是可以的,这才操作了部分员工的转岗。“但是后来劳动局介入后,我们才知道这样不行,要有中止协议,还有补偿什么的,所以我们就停止了。”他说,确实不了解这种“内部转岗”还要给予中止合同的补偿。

  对于以前加班等问题,潘总称,这些公司都是按照规定支付了加班费的。如果员工对此有疑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劳动局:制止侵权行为

  江宁区劳动局监察大队一位裴姓工作人员表示,7月22日上午他们接到了职工的电话举报,经调查,主要是朗光电子没有事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向职工解释此事,而是采取强制手段要求职工签新合同。

  他说,目前他们已经和企业协商,要求他们作出承诺,愿意回朗光的,继续履行合同。即使员工到点面上班,原来的年限也继续认可,最终补偿时一并计算,并且在新合同上写清楚,这样就可以解除职工疑虑。

  快报记者 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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