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封面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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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19 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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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现场直播上海袭警案庭审
  ■公民发言

  上海袭警案嫌犯杨佳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该案有望在月底前首次开庭。

  (7月18日《南方都市报》)

  上海闸北袭警案举国震惊,舆论哗然,更引发了媒体从各个角度的解读。如今,杨佳案即将开庭,基于此案的影响,我更期待上海袭警案庭审能够现场直播,因为一个透明、公开的司法审判,更能体现我们惩治犯罪、匡扶正义的司法决心,也才能彻底打消人们对此案的无端猜测和非议。而如果是限制旁听记者人数,甚至是以有关部门的通稿等形式来披露庭审情况,则更会加重人们的顾虑和猜测。

  极具历史意义的是,10年前即1998年4月15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提出:“公开审理案件,除允许公众自由参加旁听外,还要逐步实现电视和广播对审判活动的现场直播。”这被舆论视为法院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增强司法透明度的标志性转折,表明了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勇气和致力于司法公正的决心。

  而更被誉为中国法制史上“破冰之举”的是,1998年7月11日,全国首次电视直播的庭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当庭审判,当庭宣判,令人难忘。前几天,CCTV《今日说法》栏目更是推出《看得见的公正》的专题节目予以回顾。此后,一些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人们都得以在家里看庭审。比如1999年3月央视对綦江虹桥垮塌案进行庭审直播;比如2001年4月,央视对重庆和湖南常德法院两地同时审理的张君、李泽军特大系列持枪杀人抢劫案进行了庭审直播,舆论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今天,我们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大网络时代,庭审的现场直播,除了电视、广播之外,“看得见的公正”的普及率、迅捷程度将更加得以提高。如果上海袭警案庭审能够实现电视、广播、网络三位一体的现场直播,无疑又是一次破冰之举,上海袭警案庭审能否实现“看得见的公正”?不妨拭目以待。(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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