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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或许有极少数的国企领导确实是在自定薪酬,但大多数老总的薪酬是“符合”某种程序的,套一个“合法程序”的帽子并不难,老总们没那么笨。
国企高管大多都是上级委派,属于“铁帽子王”一类,职工代表大会及工会难以撼动其地位,他们如果没有“弹劾”权,必然难以制约高管,反倒有可能被国企高管作为走“合法程序”定天价薪酬的工具,共同演一场合法的高薪程序秀。
另一方面,国企的上级主管部门虽有制约能力,但却监督不力,这并非因为他们不知道国企领导的天价薪酬,而是观念上存在着问题,一方面是希望“高薪养廉”,另一方面则是期待高薪酬的激励能造福企业,但实际上,过高的薪酬已经背离了激励机制,走向了不公,而且,从目前来看,天价薪酬也似乎并没有达到高薪养廉的目的。
讨论国企高管薪酬多高才合适不过是伪问题(给他们一个亿他们都会认为是合适的),问题的实质应该是国企领导的薪酬多高才公平?北京的规定是国企领导的薪酬不能超过职工3倍,将国企领导的薪酬和职工的平均标准挂上钩,这其实是非常公平的。好的薪酬机制是无论如何不能损害公平的,从这个角度看,给国企高管限薪其实更有必要。
(徐德国)